1. 经销商须赞同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看好硅藻壁材的发展前景,愿意和公司共同发展。
2. 经销商须有良好的经商经历,有品牌经营意识,有对专卖店的管理经营经验,有涂料、墙纸经营经验者优先。
3. 经销商有公司要求的经营地场地,办公条件和人员。
4. 有着高端品牌销售经验和高端家装人脉资源的优先。
二、加盟店具备的条件:
1、店面要求
可在建材商城内、大型居民区和临街相关重要位置设立体验店或销售店,要求有一定存量的库房。交通便利,停车方便,水、电齐全,门店要整洁、干净、环境适宜;不潮湿,有临街门头,可装饰,展位明显。
加盟店 |
商城内面积 |
专卖店面积 |
省会(直辖市)级店 |
120平方米 |
120平方米以上 |
地市级店 |
80平方米 |
100平方米以上 |
区级/县级店 |
80平方米 |
80平方米以上 |
店内硬件设施:业务接洽处、产品展示处、电话一部、传真机一部、电脑一台并具有上网能力、刻字机一台及其他经营办公设备。
店内人员设置:店长1人、导购2人、施工技术2人、销售人员多人等。
2、统一管理模式
加盟店必须严格按照总部管理模式,并严格按总部提供的系列手册要求操作运行。
3、统一视觉形象
·统一店面装修模式(总部提供VI设计参照样本);
·统一店内工作环境和办公用品;
·统一开业庆典模式
加盟店须按总部统一策划模式举行开业庆典仪式,并在总部参与指导下,结合加盟店当地的实际情况举行开业庆典活动。
三、加盟政策
(一)、招商原则
1、以扁平化招商为主要原则,采取“公司----经销商或加盟商”的形式;
2、一个城市一个经销商为主的原则,即一个县级城市一个经销商,一个地级市城市(不含下辖的县城)为一个经销商,一个省会城市或直辖市为一个经销商;
3、原则上不招省级总经销商,如满足公司要求且一次性向公司交足不低于50万元的代理费用方可成为省级代理商。
4、合同期限原则上一年一签,完成年度任务或满足公司要求条件自动顺延。
(二)、招商执行标准
1、县级城市:3+1+1+12
具体指:首次进货金额不低于3万元,向公司缴纳品牌服务费1万元,不少于1个店面且店面面积不少于80平米,年度完成销售任务不少于12万元(向公司实际进货金额)。
2、地级城市:5+1+2+30
具体指:首次进货金额不低于5万元,向公司缴纳品牌服务费1万元,不少于2个(第二个店面可在一年内建成)店面且其中1个店面面积不少于100平米,年度完成销售任务不少于30万元(向公司实际进货金额)。
3、省会城市或直辖市:8+1+3+60
具体指:首次进货金额不低于8万元,向公司缴纳品牌服务费1万元,不少于3个(第二、三个店面可在一年内建成)店面且其中1个店面面积不少于120平米,年度完成销售任务不少于60万元(向公司实际进货金额)。
特别说明(请细阅):上述地级城市和省会城市、直辖市的招商是针对在该城市授权一个经销商的政策,若经销商只采取一个专卖店的形式加盟,则按照县级城市的标准执行;但须知,本公司在地级城市布局为2-3个加盟店(不同区域),省会城市与直辖市布局为5-6个加盟店。
四、加盟制度
1.加盟商要做到爱护品牌,热爱硅藻壁材事业,维护品牌形象。
2.加盟商必须严格按照硅藻壁材加盟店的管理规范运作,并签订加盟合同并仔细阅读合同附件《招商政策》。
3.加盟商不得擅自销售非公司规定范围内的产品。
4.加盟商必须在开业之前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5.加盟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每年按时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并提供给公司备案。
6.未经公司同意,加盟商不得擅自更换经营地址或转让他人经营。
7.加盟商必须合法经营,按章纳税。
8.加盟商如遇到硅藻壁材房屋搬迁或更换地址时,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装修,新地址需由公司验定后方能确定。
9.加盟商必须做到文明经商,向顾客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视顾客为衣食父母,让顾客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10.加盟商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加盟合同》、《招商政策》、《公司价目表》的最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