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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HYZB-2013-GS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吉县2013年“暖房子”工程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项目 已由 永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永发改字【2011】62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吉县物业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省、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内容及标段划分:施工共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大华、鑫光和华淞供热区域外墙维护结构改造、屋面保温防水改造、外墙涂料粉刷以及各类影响施工的设施挪移恢复(太阳能、牌匾、避雷针等等),建筑面积34749.26平方米,
二标段:圣龙供热区域外墙维护结构改造、屋面保温防水改造、外墙涂料粉刷以及各类影响施工的设施挪移恢复(太阳能、牌匾、避雷针等等),建筑面积38773.5平方米,
三标段:供热管网平衡和安装热计量设施(计量方式:流量温度法),建筑面积73522.76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外墙维护结构改造、屋面保温防水改造、外墙涂料粉刷以及各类影响施工设施的挪移恢复(太阳能、牌匾、避雷针等等);管网平衡和安装热计量装置等工程施工招标。
2.3工程建设地点为永吉县口前镇
2.4资金来源:国家、省、地方配套资金。
2.5计划开竣工日期:2013年 8月 17日至2013年 9月 30日。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吉林省“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指导意见》(吉建科【2011】1号)《吉林省暖房子工程技术导则》《关于修改完善<吉林省暖房子工程技术导则>部分条文的通知》标准及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节能工程(外墙保温)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每2万平方米工程应配备一名经建筑节能(外墙保温)培训的管理人员,每个栋号至少有一名经建筑节能(外墙保温)培训上岗的技术工人。(每标段管理人员、技术工人不得重复使用)
3.2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市建委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市建字[2011]197号文件)。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012年有禁止一定时期投标权且在禁止期间内的企业,不允许参与2013年“暖房子”工程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 8月 1日至 2013年 8 月 5 日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 时 30 分至 3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在 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处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证(注册建造师证)、投标代理人证件原件及暖房子培训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为 800.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300.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施工投标保证金:25000.00元。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市建设信息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吉县物业管理中心
地 址: 永吉县口前镇建设路242号
联系人: 张主任
电 话: 13904441013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 吉林高新区创业园A座604室
邮政编码: 132013
联系人: 刘军
电话: 13274409903
传真: 0432-64677990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吉林临江门支行
账号: 16200716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