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根据《辽宁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及有关规定,抚顺市顺城区世明和龙涂料厂通过抚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著名商标审议,被评为“抚顺市著名商标”。
“抚顺市著名商标”由抚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议通过,旨在加强保护著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市场上具有较高信誉、良好市场占有率、较好商标的产品。
抚顺市顺城区世明和龙涂料在抚顺著名商标认定中,获得此殊荣,成为抚顺市涂料行业里的佼佼者。这将是公司品牌、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市场、社会、政府对公司品牌和信誉的肯定,将对提升公司形象、提高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拓展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