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工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2015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按照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工信部组织编制了2015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共安排项目计划570项。其中制定344项,修订226项;重点项目123项、基础公益类项目70项、一般项目377项。其中《带锈涂装用水性底漆》、《车辆排气管用耐高温涂料》、《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被列入计划中。
《带锈涂装用水性底漆》为重点项目,拟于2017年由浙江传化涂料有限公司、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制定;《车辆排气管用耐高温涂料》为一般项目,拟于2017年由江阴市大阪涂料有限公司、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制定;《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为重点项目,拟于2017年由全国轻质与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筑防水材料分技术委员会、建材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等完成修订。
通知指出,要以“支撑培育新的需求增长点、服务产业优化升级,推进产业自主创新”为出发点,进一步加强重点标准制定,完善标准体系,提升标准技术水平。
(一)产业发展原则。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培育信息消费等新需求增长点为主线,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材料标准制定,强化节能减排、安全等基础公益类标准制定,及时修订低水平标准,完善技术标准体系,提升标准技术水平,突出标准对服务产业发展、促进自主创新的作用;
(二)市场需要原则。紧密围绕行业管理,产品设计、生产、检验和使用等活动,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加强市场急需标准的制修订,突出标准对保证和提升产品质量、规范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作用;
(三)重点突出原则。全面推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分类管理模式,区分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重点支持基础公益类、重大技术和产品标准的制修订,逐步提升立项计划中重点项目的比例;
(四)成套成体系原则。以各行业(领域)《“十二五”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为指导,加强标准的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成套成体系的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优化标准体系结构,充分体现标准制修订的科学性、合理性、协调性和配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