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型涂料网讯:
1产品及抽查概况
木器涂料主要品种有溶剂型木器涂料、水性木器涂料、紫外光固化木器涂料等。溶剂型木器涂料因其具有性能和价格的优势,目前仍是我国木器涂料的主导产品。溶剂型木器涂料品种按树脂类型主要分为聚氨酯木器涂料、硝基木器涂料、醇酸木器涂料、酚醛木器涂料和酸固化氨基醇酸木器涂料等,其中酚醛木器涂料属于涂料行业4类限制发展的低档品种质疑,酸固化氨基醇酸木器涂料含有游离甲醛,对施工者身体伤害极为严重,目前这两类涂料在我国已极少使用。我国市场上溶剂型木器涂料的品种结构为聚氨酯木器涂料占绝对主导地位,比例为75%,硝基木器涂料比例约为20%,醇酸木器涂料比例约为5%,2011年我国木器涂料产量约为121万t,约占涂料总产量的11%。
受国家质检总局的委托,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检验机构承担了2012年第3季度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任务,本次抽查覆盖了溶剂型木器涂料集中区域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兼顾了中西部地区,共涉及了上海、江苏、山东、安徽、广东、福建、四川、重庆、湖南、湖北、浙江、北京、天津、河北等14个省市。本次抽查安全性能检验按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581—2009的规定进行;质量性能检验按企业明示执行的标准进行,执行推荐性国家标准或化工行业标准的产品选择其涂膜物理力学性能和耐液体介质性能中较为重要的项目进行检验,执行企业标准的产品,按企标要求全项检验。
2 抽查结果分析
2.1 抽查总体结论
本次抽查全部在生产领域抽样,从生产领域抽取了150家企业的150个产品。经检验,有138家企业的138个产品,安全性能复合GB18581—2009标准要求,质量性能符合企业明示执行的标准要求;6个企业的6个产品,质量性能不符合企业明示执行的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产品的抽样合格率为92%,产品强标评定合格率为94.7%,产品推标评定符合率为96%。
2.2 产品质量的分析与评价
2.2.1 大中型企业质量稳定,产品质量值得信赖
本次抽查按企业规模统计的抽查结果见表1
企业规模 | 抽查企业/家 | 合格企业/家 | 企业合格率/% | 抽查产品/个 | 产品合格率/% |
大型 | 33 | 33 | 100 | 33 | 100 |
中型 | 47 | 46 | 97.9 | 47 | 97.9 |
小型 | 70 | 59 | 84.3 | 70 | 84.3 |
从表1中可以看出,大型企业抽查产品合格率最高,为100%,其次是中型企业,抽查产品合格率为97.9%,小型企业最低,合格率为84.3%。与2011年溶剂型木器涂料抽查结果相比,大中型企业的抽查合格率基本维持不便,小型企业的抽查合格率下降了4.6%。
2.2.2 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地区生产的产品合格率最高
本次抽查区域覆盖了溶剂型木器涂料集中区域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兼顾了中西部地区。抽查结果为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合格率最高,中西部地区较低。按地区统计的产品抽查结果见表2
区域 | 代表省.市 | 抽查企业/家 | 合格企业/家 | 企业合格率/% |
长江三角洲地区 | 江苏、上海、浙江、安徽 | 63 | 59 | 93.7 |
珠江三角洲地区 | 福建、湖南、广东 | 56 | 54 | 96.2 |
环渤海地区 | 北京、天津、河北、山东 | 15 | 13 | 86.7 |
中西部地区 | 湖北、四川、重庆 | 16 | 12 | 75 |
本次抽查中西部地区合格率仅为75%,分析其原因,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经济相对落后,缺乏高级技术和先进管理人才,企业实力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2.2.3 安全性能项目不合格仍然是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本次抽查对4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安全性能项目7项,质量性能项目38项。抽查的150个产品中,有12种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次16项,涉及10个检验项目,按检验项目统计的不合格项目数见表3.
检验项目名称 | 检验项目数 | 不合格项目数 |
游离二异氰酸酯(TDI、HDI) | 132 | 4 |
卤代烴含量 | 150 | 3 |
干燥时间 | 149 | 2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 150 | 1 |
铅笔硬度 | 92 | 1 |
耐黄变性 | 6 | 1 |
柔韧性 | 4 | 1 |
耐冲击性 | 2 | 1 |
耐酸性 | 1 | 1 |
耐盐水性 | 1 | 1 |
从表3中可以看出,溶剂型木器涂料安全性能项目游离二异氰酸酯含量总和以及卤代烴含量不合格项目数最多,分别为4项和3项,是本次抽查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与以往溶剂型木器涂料抽查结果相比,安全性能项目合格率变化不大,质量性能项目不合格有减少趋势。
2.2.4 木器涂料品种中聚氨酯涂料综合质量性能较好
本次抽查产品质量按产品类型统计的抽查结果见表4.
产品类型 | 抽查产品/个 | 按强标评定合格产品/个 | 按推标评定合格产品/个 | 强标评定合格率/% | 推标评定合格率/% |
聚氨酯涂料 | 132 | 125 | 128 | 94.7 | 97.0 |
醇酸涂料 | 4 | 4 | 3 | 100 | 75 |
硝基涂料 | 14 | 13 | 13 | 92.9 | 92.9 |
从表4可以看出,,强标评定合格率醇酸涂料最高,聚氨酯涂料次之,硝基涂料最低。推标评定合格率聚氨酯涂料最高,硝基涂料次之,醇酸涂料最低。综合评价安全性能和质量性能,木器涂料品种中聚氨酯涂料较好。
2.3 不合格项目的不合格原因分析
本次抽查不合格项主要几种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卤代烴含量、游离二异氰酸酯含量3个项目上,这些项目超标将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结合现场抽样了解到的情况,对本次抽样检验结果数据进行了分析其主要原因是企业对原材料的质量把关不严。
游离二异氰酸酯含量项目:本次抽查有4个产品检验结果不合格,其中3个超标100%以上,1个超标75%。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固化剂是游离二异氰酸酯含量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卤代烴含量项目:本次抽查有3个产品检验结果不合格,分别为超标300%、400%、2000%以上,均为严重超标。溶剂型木器涂料原材料价格居高不下,下游市场需求明显减少,竞争越来越激烈,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在产品中掺入一定比例的价格低廉的回收溶剂。回收溶剂原材料来源复杂,成份很难控制,很难保证其中不含高毒性卤代烴、苯等成份。另一种可能是溶剂供应商对于回收溶剂包装桶管理不严,存在不分溶剂品种混装情况,但这种情况卤代烴不会严重超标。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项目:本次抽查有1个产品检验结果不合格,超过指标3%,超过指标不多,说明企业不是故意所为。主要原因是配方设计不合理或生产工艺控制不严。
干燥时间项目、铅笔硬度项目:本次抽查有2个样品干燥时间不合格,有1个产品铅笔硬度不合格。这些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配方涉及问题。
耐冲击性、柔韧性、耐盐水性、耐酸性项目:本次抽查有2个样品涉及这4个项目不合格,这两个产品均执行的是企业标,其中一个样品为硝基木器涂料,涉及耐冲击性、柔韧性项目不合格,另一个为聚氨酯木器涂料涉及耐盐水性、耐酸性项目不合格,。这两个产品并非质量有问题,而是企标规定不合理,相应产品国家标准中均未设置这些项目。
耐黄变性项目:本次抽查有1个产品检验结果不合格。聚氨酯涂料如采用芳香族固化剂,其涂层在紫外线作用下,分子中化学键容易破坏分解,引起涂层泛黄和变色老化。所抽产品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非耐黄变类固化剂。市场中才能在将非耐黄变产品标称为耐黄变产品进行虚假宣传的现象。
3 存在问题
经对行业状况、抽样时了解到的情况及本次抽查的检验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溶剂型木器涂料的生产环节,销售环节及质量监管等方面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3.1 回收溶剂的使用缺少监管,安全隐患较大
本次抽查有4家企业卤代烴超标,其中最高的企业超标2000%以上,涂料行业常用溶剂均不含卤代烴,这些不合格产品中卤代烃主要由回收溶剂带入。在一些地区使用回收溶剂较普遍,据了解有些企业在稀释剂中掺入的比例高达35%,回收溶剂在国内已经称为一个产业,回收溶剂有利于资源再生,但是从事这一行业的企业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企业技术能力和设备装备差,没有掌握精馏工艺,加上原料来源复杂,导致产品杂质含量高,有些甚至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苯、卤代烃等毒性物质。目前市场上回收溶剂批次之间成份很难稳定,只有批批检验才能确保产品的安全性,但在涂料行业除少数大企业外,大部分企业均没有配备气相色谱仪等可以分析溶剂成分的仪器,产品使用回收溶剂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3.2 家具厂在溶剂型木器涂料的采购和使用方面存在安全性能质量失控的隐患
木器涂料涂装是需要将各组分混合配制后才能使用,不同生产企业的产品组分中有害物质含量和组分配比各不相同,如对单个组分进行限定无法有效控制有害物质总排放量,因此溶剂型木器涂料国家强制性标准中控制的是按产品明示的施工配比配制好的产品中有害物质含量。本次抽查过程中,抽样人员了解到,家具厂为了降低成本,普遍存在分组分采购的现象,典型情况有2种,一种为各组分均从通过3C认证的企业购买,哪家组分的价格低就买哪家的;另一种为主剂从通过3C认证的企业购买,固化剂或稀释剂从专门生产固化剂或稀释剂的企业购买,而单独生产销售固化剂或稀释剂不需执行GB18581—2009标准,也不需要进行3C认证。这2中情况均很难保证使用时的涂料产品符合GB18581—2009标准,前一种情况稍好,虽然存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超标隐患,但苯、卤代烃等毒性较强物质含量超标的可能性较小,对于游离二甲异氰酸酯、苯和卤代烃等毒性较大物质的含量基本无法控制。
3..3 部分企业标准编写水平较低且可操作性差,不利于产品质量提高
为了提高溶剂型木器涂料安全和质量性能,2009年颁布了1项强制性和3项推荐性产品国家标准,本次抽查涉及的溶剂型木器涂料品种均有对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从本次抽查企业明示执行标准的统计结果来看,抽查的150家企业中,执行国家、行业标准的共116家,占抽查企业总数的77.3%,执行企业标准的共34家,占抽查总数的22.7%,溶剂型木器涂料生产企业国标、行标执行率与以往50%左右相比有较大上升。从这些企标的内容分析,除了极少数技术实力较强的大企业外,大部分中小型企业标准编写水平较低且可操作性差,企标中错误较多,项目设置和实验方法选用不合理,反映出企业标准化工作质量水平普遍较低。
4 结语
(1)对溶剂型木器涂料原材料市场进行整顿规范
鉴于目前我国木器涂料生产企业的现状,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还是处于原材料的采购环节。当然企业在购买原材料时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质量控制,对造成产品不合格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市场上存在一些劣质原材料也是事实。为了有效遏制源头,帮助木器涂料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建议有关部门对原材料市场予以关注,采取有效措施对原材料市场进行整顿规范。
(2)加强对有关家具厂采购和使用溶剂型木器涂料的监管
部分涂料用户过于重视经济利益,缺少社会责任感和守法意识。根据国家3C认证的有关规定,家具厂有责任和义务,购买和使用符合GB18581—2009标准的产品,控制有害物质的排放和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而根据历年抽查了解到情况,家具厂采购和使用溶剂型木器涂料十分混乱,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家具厂的监管,严肃查处购买和使用不符合GB18581—2009标准的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