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型涂料网讯:
近日,深圳市的一次涂料抽查结果引起了众多消费者的关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2015年第四季度建筑装饰装修涂料及胶粘剂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在深圳抽查的136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227批次产品中,检验合格的有1083批次,不合格产品有144批次。
面对这个抽查结果,有人认为超过89%的合格率可以接受,也有人认为接近11%的不合格率令人担忧。而更多的人,则是惊讶地发现在不合格产品的名单中,竟然涉及到了多家知名涂料企业。“难道名牌产品也不可靠吗?”一时之间,担忧四起,议论纷纷,大家都对深圳的这次抽查结果表示感到意外。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11%的不合格抽检产品中,抽检的木器漆产品绝大部分都“不合格”,而这也是在不合格产品的名单中,涉及到了多家知名涂料企业的主因。根据深圳《建筑装饰装修涂料和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木器漆的VOC含量不得高于200g/L(清漆)或150g/L(色漆、防腐涂料、防水涂料、地坪涂料),而针对木器漆的国标文件GB18581-2009,对聚酯氨类、硝基类和醇酸类三种木器涂料的VOC含量分别规定不得高于 670、720和500g/L,更是这次木器漆抽检产品全部被“枪毙”掉的主要因素。
然而在笔者看来,这次的抽查结果虽有意料之外的结果,但也离不开情理之中的缘由。曾出台史上最严“禁漆令”的深圳市,凭借其领先的意识拿下了环保政策的前哨站,但也着实让自己区域内的涂企“躺着中枪”。对于这次抽查中一百多批次的“不合格产品”,也许其中有一大部分,它们更准确的称谓应该是 “深圳标准不合格产品”。
为什么要叫“深圳标准不合格产品”?这并不是因为它们是在深圳被抽查的,而是因为它们面临的是比“国家标准”还要严格的“深圳标准”。众所周知,深圳作为我国改革开放所建立的第一个经济特区,素以敢为人先的进取精神而备受赞赏。同样的,在环境保护方面,深圳的决心与胆魄,在全国也是谈得上领先的。譬如在涂料领域,深圳从去年起全面实行被称为“史上最严‘禁漆令’”的《建筑装饰装修涂料和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特区技术规范,成为在全国率先限制溶剂型涂料(油漆)销售和使用的城市。这也是本次抽查所依据的技术文件。
这份著名的“史上最严‘禁漆令’”究竟有多严呢?笔者以本次抽查的主要指标,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来做一个对比。我国墙面漆的 VOC限量标准主要以GB18582-2001作参考,文件中指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的含量小于等于200g/L即为合格。在08年时这份文件做了补充,新的GB18582-2008对水性墙面涂料中VOC的表示方法做出改进,改为产品中除水后VOC含量,因此标准也相应地改为了要小于等于 120g/L。而在深圳,根据光泽不同,内墙漆的 VOC含量标准为50g/L或80g/L,比国家标准严格许多。类似的,针对木器漆的国标文件GB18581-2009,对聚酯氨类、硝基类和醇酸类三种木器涂料的VOC含量分别规定不得高于670、720和500g/L。而在深圳《建筑装饰装修涂料和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中,则要求木器漆的VOC含量不得高于200g/L(清漆)或150g/L(色漆、防腐涂料、防水涂料、地坪涂料)。两相对比之下,可以发现深圳标准比国家标准严格得多。
国家标准深圳标准
内墙涂料≤200g/L(GB18582-2001); ≤120g/L(GB18582-2008,除水后含量)≤50 g/L(光泽(60°)≤10); ≤80g/L(光泽(60°)>10)
木器涂料≤670 g/L(聚酯氨类); ≤720 g/L(硝基类); ≤500 g/L(醇酸类)≤200g/L(木器涂料清漆); ≤150g/L(木器涂料色漆、防腐涂料、防水涂料、地坪涂料)
国家标准与深圳标准中对VOC含量的要求对比
“国家标准”一栏引用数据参考自GB18582-2001、GB18582-2001和GB18581-2009
“深圳标准”一栏引用数据参考自深圳《建筑装饰装修涂料和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特区技术规范
诚然,这种严格的政策体现了深圳政府的决心与远见,毕竟油性漆在未来的“退位”确实也是行内的共识。笔者本人也对深圳如此高度重视环保健康、并马上落实到政策法规上的雷厉风行感到敬佩。只不过,环保趋势的方向虽然确定,但是转变的速度究竟应该有多快、具体怎么循序渐进地来转,恐怕还是有争议的。例如在去年发布“禁漆令”的时候,深圳大学教授王国庆就认为,完全抛弃油性漆也是不科学的:“有一些情况不适合使用水性漆,例如高档家具的喷涂只能用油性漆才能牢固、光泽,起到防腐防潮增加使用寿命的效果。”这说明“一刀切”的政策很难面面俱到,严苛的政策倘若全面落地,可能会在一些具体情况下反而制约了企业的正常发展。
在这次的抽查之中,严格的“深圳标准”就可能向市场传递了一些并不是完全准确的信息。因为早本次抽查的“不合格涂料产品”中,其实有一部分是完全符合国家标准的。然而由于深圳在大胆地提出了非常严格的区域标准,导致了部分企业可以说是“躺着中枪”:我的产品在全国几乎所有地方都是合格的,但是偏偏还达不上深圳的标准。消费者本来完全可以放心买我的产品,因为实际上我的产品标准不比全国其它涂料产品差,可是在深圳就成了“不合格品”。这无疑是一种尴尬的现象。举例来说,中华制漆的长颈鹿牌清味全效硝基木器漆,在本次抽查中测得VOC含量为482g/L,高于深圳标准的200g/L,但符合国家标准的720g/L。其它品牌也有类似情况,如展辰涂料的竹炭清味PU清底漆,在本次抽查中测得VOC含量为610g/L,高于深圳标准的200g/L,但符合国家标准的670g/L。这些著名品牌的涂料产品,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只是由于深圳的地区标准确实非常严格,所以在此次抽查中被打上了“不合格品” 的标签。仔细查看本次抽查的结果,这种“国家标准合格品成了深圳标准下的不合格品”现象不在少数。
现在市场上的实际情况是,消费者缺乏专业的行业知识,很多都不了解国家标准与区域标准的区别。尤其是深圳如此大胆严厉的涂料政策,尽管本意是希望为市民营造出更为环保健康的环境,但是普通的消费者并不具备专业的知识去了解这些指标到底有多严格、政府对环保多么重视,他们只是直观地看到了“好多涂料产品不合格啊”。这样的话,消费者的信心必然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这也是一种对抽查结果的误读。
其实,深圳走的环保方向完全正确,涂料企业们也是拥护“油改水”的发展趋势的。譬如中华制漆的主席助理杨献先生,同时担任中国水性木器涂料产业联盟主席一职,一直为推动水性木器涂料的产业化辛勤奔走,为水性木器涂料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他的指导之下,中华制漆在水性环保涂料上持续投入,精益求精,今年刚刚获得了“中国水性木器漆涂料发展特别贡献奖”,还曾被列入“水性涂料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而且是入选品牌最多的企业。可见,这些知名企业眼光高远,一直都是支持政府的环保政策、支持“油转水”大方向的。可是由于政策收紧的速度太快,一下子颁布了非常严苛的标准,使得这些企业在深圳有部分产品被打上了“不合格品”的标签,这么做是否有点“冤枉”他们、有点反而打击了他们的一片环保之心呢?
笔者认为,深圳在环保方面的所下的决心与力度始终是值得肯定的,因为这是一个正确的方向。但是在具体的实施举措上,应该增加沟通交流,并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做出循序渐进的调整。同时也要注意对普通的消费者所传播的信息。比如这次抽查,作为保障产品质量的手段,本身没有任何争议。但是考虑到深圳标准的严格如斯,如果能同时公布深圳标准与国家标准的对比,或者公示不合格品中哪些其实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也许就不会引起这么多的争议与误会,消费者的信心也不会因为自身不专业的误读而受到干扰。当然,这仅仅是一个小小的案例。更多的工作还需要我们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努力,加强信息的沟通交流,才能做得更好。也希望未来我们的涂料产品能越做越强,无论面对多么严苛的标准,都能拿出无可挑剔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