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共抽查了60批次样品,经检验,合格的55批次,不合格的5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1.7%。其中,内墙涂料41批次,合格36批次,不合格5批次,合格率为87.8%;溶剂型木器漆14批次,合格14批次,合格率100%;溶剂型胶粘剂5批次,合格5批次,合格率100%。其中,平和县、华安县样品合格率为100%,龙文区、漳浦县、南靖县样品合格率为90.0%,长泰县样品合格率为80.0%。
据悉,本次抽检依据GB18581-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粘胶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T9756-2009《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等标准,对产品的甲苯、乙苯、二甲苯总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游离甲醛、可溶性重金属(铅、镉、铬、汞)、对比率、耐碱性、耐洗刷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5批次内墙涂料,均是耐洗刷性项目不合格。耐洗刷性是指在规定条件下,漆膜用洗涤介质反复擦(刷)洗而保持不损坏的能力,是反映涂料产品使用寿命的主要指标。耐洗刷性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配方不合理,乳液选料或助剂选用不当。如果内墙涂料的耐洗刷性不合格,就会使产品的使用寿命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