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的安全和生态现状倒逼我们必须立即关停严重污染化工企业,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迅速淘汰落后企业,减少排污总量。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明确指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要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在保护的前提下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适应。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基本思路就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出台后,虽然石化和化工产业在长江沿岸被限制发展,各地生态环保意识加强,但已建成的化工企业对长江岸线侵占和蚕食的破坏作用不容忽视。
周健民介绍,分布在长江两岸的石化和化工产业对长江水体和生态也已造成了严重污染,排放的污染物300多种,每年的污水排放量300多亿吨,加上化工原料和产品的储藏、运输都对长江的安全构成威胁。
周健民提出,长江的安全和生态现状倒逼我们必须立即关停严重污染化工企业,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迅速淘汰落后企业,减少排污总量。
化工企业为何沿江分布
《21世纪》:长江沿岸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密集的化工企业?
周健民:化工产业的特点决定了企业优先在沿江选址。
一是由于化工产业从原料到成品需要较大的运输能力来支撑,所以布局在沿江地区可以充分发挥沿江地区大运输量、大吞吐量、大进大出产业的物流资源优势,节约运输成本。
二是化工产业需要较大用水量,布局在水资源丰富的沿江地区,容易实现对水资源的充分利用。
三是化工产业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三废排放,需要较大的环境容量。
四是化工产业往往上下游产业链长,对地方经济的拉动和就业水平的提高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各地不约而同将化工产业作为地方支柱产业之一大力发展,客观上造成了化工企业数量上的急剧膨胀。
《21世纪》:为什么长江沿江会出现严重的化工企业污染?
周健民:主要有两方面原因。首先是国家层面整体规划的缺失。由于国家和省级层面长期以来均没有对化工产业的布局进行整体规划,缺乏顶层设计,从而使化工企业的布局不合理,存在诸多风险。沿江的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一般由地级市规划建设,很少有省及以上层面规划建设,这就造成一些地级市在环境容量、区位要求等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规划建设化工园区。
其次,项目入园门槛低,导致项目质量不高。
部分化工园区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设置较低的入园项目门槛,还有部分化工园区没有开展产业环评,未能认清本区域内实际的环境容量是否能够承载产业发展,留下了较大的环境风险隐患。造成区内项目安全环保水平低、上下游产业不能实现循环、链式、一体化发展,“拣到篮子便是菜”,导致整个区域的产业发展处于较低水平,也导致污染治理也处于较低水平。
为保障长江生命线安全和长江经济带的可持续发展,除现在要严格限制新的化工企业进入外,需采取严厉措施,对已有化工企业进行清理。
跨区域整合化工产业规划
《21世纪》:长期来看,需要立法解决这一问题。那么从法律上如何改变这一现状?
周健民:我建议尽快制定《长江保护法》,用法律手段保护长江。
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必须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放在首位。现在长江流域废污水排放总量占全国40%以上,且主干流流经11个省市,应当在流域生态共同体共建的理念下,将生态环境保护从过去的局部问题提升为流域生态安全的全局问题,甚至提升为国家层面的安全问题。制定《长江保护法》,有利于保障长江生命线安全。
《21世纪》:短期来看,如何从政府规划层面解决这一问题?
周健民:首先,对沿江化工产业进行跨行政区域的规划整合,坚决减少企业和园区数量。从保护长江和产业的角度出发,重新梳理,打破行政区域的限制和分割,同类合并,提高质态,减少化工园区数量。
对现有的化工企业重新进行综合性评估和审核,从鼓励类、限制类和搬迁类三个类别进行分类管理。对于鼓励类的支持其发展,督促其提高环保水准;对于限制类的要严格落实限制发展的要求;对于搬迁类的制定搬迁计划。
要在严格限制沿江新上重化工项目的基础上,制定出已有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关闭、搬迁、升级、整合的整体规划,确保实效。
其次,进一步提高入园门槛和排放标准,倒逼化工企业重视环境保护。
从未来长江保护的要求出发,从产业规划、环保总量控制要求、专家预评审、环评论证等各个方面进一步提高企业入园门槛,坚决将工艺落后、产品附加值不高、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拒之门外。提高排放标准,从保护长江的角度制定最严格的排放标准,督促企业增加环保投入、改进环保设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1世纪》:这对地方政府的管理思路也将提出挑战。
周健民:这意味着将督促地方政府转思路、重生态。沿江各地政府往往会从保护各自的产业、税收、企业、群众就业的角度出发,不容易做到优先保护长江、保护生态环境。所以要改进考核方式,引导地方政府将生态环境摆到首要位置,同时启动严格的问责机制,追究对于贯彻环境保护政策不力、破坏生态环境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