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近日出台《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省石化产业优化产能结构、规范产业布局、推进绿色发展、强化监督检查管理,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要积极化解过剩产能。严控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违规办理项目备案(核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和新增授信等业务,符合政策要求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应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不得违规建设。
《意见》指出,要统筹优化产业布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及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优化化工园区用地布局,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
《意见》强调,要促进安全绿色发展。积极推进实施城镇人口密集区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指导企业制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