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布消息,为配合好全省空气质量攻坚月行动,推动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及18个专项方案有效落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10天的环境执法集中强化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检查范围:
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等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和定州、辛集市;
2、检查方式及开展时间:
于2017年5月8日—5月17日以省、市、县(市、区)联动执法,省环保厅成立执法巡查组,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各驻市督查组,各市组织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执法人员,采取明查与暗查及日常检查与不定期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强集中排查力度,集中查处重点环境违法行为;
3、主要内容: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各市环保部门以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电力、铸造、常年运行燃煤锅炉等高架源,排放V0Cs重点行业,“散乱污”企业聚集区等为重点,严厉查处超标排放、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测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尤其要加大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5月8日至17日期间一律停产整顿;5月10日后出现超标排放的,一律立即责令停产整治,并从严处理,顶格处罚。
河北省将强化环保十天 不达标企业一律停产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