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6日,邢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公示2016年流通领域装饰装修材料、手机及挥发性有机物类商品抽查检验结果,共抽检54批次,检验合格34批次,合格率为63%。
2016年四季度,邢台市工商局按照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计划,委托检测机构对桥东区、桥西区辖区内流通领域装饰装修材料、手机及挥发性有机物类商品进行了商品质量抽样检测。其中阀门9批次,合格7批次,合格率为78%;管材8批次,合格0批次,合格率为0%;水嘴7批次,合格7批次,合格率为100%;插座10批次,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20%;手机10批次,合格8批次,合格率为80%;油漆、涂料10批次,合格10批次,合格率100%。
从检测结果来看,不合格阀门样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阀体、阀体阀盖最小壁厚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管材样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标志、壁厚、承口深度、不透光性、抗压性能、平均外径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插座样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防触电保护、额定值、标志、软缆及其连接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手机样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标记和说明、危险的防护、布线连接和供电、抗电强度、传导连续骚扰不符合标准要求。
邢台市工商局表示,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型号不合格商品的退市工作,对拒不履行退市要求的销售者,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积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