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山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防范和处置重特大事故的能力,山东省政府确定,在2005年、2008年批准成立的12个省级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基础上,再组建7个省级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
7个省级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
山东省矿山应急救援中心。依托国家区域矿山应急救援兖州队(兖矿集团矿山救护大队)建设,为全省矿山事故提供应急救援。
山东省矿山钻探应急救援中心。依托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二勘探队建设,为全省矿山事故提供应急救援。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济南应急救援中心。依托中石化济南分公司建设,为济南市危险化学品事故提供应急救援。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济宁应急救援中心。依托济宁市鱼台县张黄工业园区消防站和山东鲁泰化学有限公司建设,为济宁市危险化学品事故提供应急救援。
山东省输油管道中石油应急救援中心。依托中国石油管道应急抢险中心山东抢险中心建设,为全省输油(气)管道事故提供应急救援。
山东省输油管道中石化应急救援中心。依托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抢维修中心建设,为全省输油(气)管道事故应急救援。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堵漏应急救援中心。依托淄博宙斯盾安全救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淄博市危险化学品快速堵漏基地)建设,为全省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提供应急救援。
以上7个省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的建设原则、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等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66号)执行。
各市要加强对省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的管理,按照平战结合的要求,组织各个省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帮助辖区内的企业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预防性检查,并指导企业定期开展预案演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