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工作,湖北严把环境准入关口,规定长江沿线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重化工园区,不再审批新建重污染项目。
据相关环保工作人员介绍,为优化长江生态国土空间布局,湖北建立了长江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及造纸项目。
严格控制建设项目新增环境污染物排放,依法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耗高、污染严重以及无总量指标的项目12个。截至目前,全省128家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已完成126家规划环评审查。
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朱慧介绍,湖北狠抓督办落实,将长江生态保护工作作为督查工作的重点之一。通过开展省政府大督查、中央环保督查整改专项督查、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督查等,扎实推动长江大保护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