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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位于中国台湾高雄的大立高分子工业(股)公司日前公告称,大兴涂料(越南)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提起民事诉讼案已经发布一审判决结果,公司被判赔偿对方134,384,010元新台币,再加计利息21,837,403元新台币(计算至2017年11月22日止),共计156,221,413元新台币。
据大立公司介绍,其于2014年接获台湾桥头地方法院民事庭通知书,内容提及该公司下游客户企业——大兴涂料(越南)有限公司,以大立公司产品瑕疵造成其损失为由,向该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其支付美元4,638,136.89元,以及自起诉状文本送达之翌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计算之利息。
大立公司称,将与律师团研究上诉事宜,以保障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大立公司成立于1970年7月,总部位于高雄仁武,3座生产工厂分别位于高雄仁武、永安。创立初期,主要业务为产销涂料及相关合成树脂。2003年与日本富士色素公司合作,开始产销TN/STN液晶材料,2007年购入日本ADEKA的液晶业务单元,扩大液晶材料产销规模,并于2012年开始研发导电高分子材料。
2015年,大立公司产品结构比重分别为合成树脂占约95%、电子材料占约5%。其主要产品包括醇酸树脂、聚丙烯酸酯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UP树脂)、液晶、聚亚酰胺树脂(PI树脂)、水性PU、聚酯酸乙烯树脂、尿素甲醛树脂及受托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