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底,四川省成都市政府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正式下发《成都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2018年年度任务目标为努力完成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目标任务分解计划的通知》(川办发[2017])18号下达的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即:2018年成都市需完成PM2.5年均浓度为55.3微克/立方米,相比于2015年,下降13.9%的基本目标。同时,要确保《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年)》(川污防“三大战役”办[2017]33号)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具体任务方面,成都市要求,要完成六大行动,即压减燃煤、治污减排、控车减油、清洁降尘、综合执法和科技治霾。
要在2018年5月底前,制定发布《关于调整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调整扩大禁燃区的范围,10月底前,完成20台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清洁替代工作,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停用。5月到8月间,要对大中型装修工程喷涂工序(使用水性涂料除外)错峰施工。9月将制定2018秋冬季大气污染行动方案,11月到2019年2月,要组织实施季节错峰生产,鼓励水泥、平板玻璃、钢铁、砖瓦窑等行业实现超低排放,10月底前,威立雅三瓦窑电厂完成烟气超低排放改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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