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诸城市各镇街(园区)安监办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结合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特殊作业专项检查行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化工企业转型升级”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化工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督促化工企业落实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防止化工企业“带病生产”,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一方面,由于环保治理、化工企业安全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等一系列行动,针对辖区内转产、停产、停业、解散的化工企业,做好安抚工作,加快化工企业转型升级步伐,为化工企业转型升级安全平做好充分准备,助力新旧动能转换。
另一方面,针对企业“特殊作业管理”、“外来施工人员和作业现场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抓好跟踪落实,并将隐患整改纳入考核,杜绝违法违规现象发生。尤其是转产、停产、停业、解散的化工企业,务必做好闲置、停用生产、储存装置处置安全管理工作,杜绝违反规定处置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或者未按规定制定并报备处置方案,或者随意丢弃危险化学品的现象发生。在检查期间,对违法违规行为,安监局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上限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