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消费者买到有害重金属铅、镉、汞、铬及六价铬含量超标的涂料商品,经济部标准检验局27日宣布,7月1日起,调合漆等5种涂料商品,铅、镉、汞、铬及六价铬含量纳入强制性检验项目,必须符合检验规定,才能在国内市场销售。
标检局表示,调合漆(合成树脂型)、瓷漆、水性水泥漆、溶剂型水泥漆及建筑用防火涂料,已列为应施检验涂料商品,进口或内销皆须检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及标示,水性水泥漆则加测甲醛释出量、建筑用防火涂料加测防火性。且自7月1日起,5种涂料皆增列铅、镉、汞、铬及六价铬含量强制检验项目。
以铅为例,规定室内用的可溶性铅含量为90ppm以下,室外用的总铅含量为600ppm以下。室外用的总铅含量若大于600ppm时,应加注警语“警告:高含铅量,禁止使用于建筑物室内及儿童易碰触之表面”。其余有害重金属含量亦须符合相关规定。
标检局强调,应施检验涂料商品完成检验程序,才能运出厂场或输入国内市场。对于市场上流通的商品,标检局每年均订有市场检查计划,若发现该类商品不合格,立即派员追踪调查不合格原因并作成访谈纪录后依相关法规处理。
标检局提醒,选购及使用市售涂料商品时,应购买有贴附“商品检验标识”的商品;选购时检视涂料商品中文标示,包括商品名称、制造厂商名称、制造日期等是否完整;依实际需求选购适当涂料商品,并依罐装标示进行涂刷工程;使用涂料时应佩戴口罩,场所应通风良好,施工完毕后,继续通风至溶剂挥发蒸气全部逸散为止;涂料或溶剂容器储存时,须将容器密盖并放置阴凉处,避免挥发性有机气体逸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