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江苏“回头看”工作结束。9日,记者从江苏省环保部门获悉,江苏省协调联络组向督察组正式反馈,截至7月7日,共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3866件,办结3341件(其中有244件不属实),立案处罚环境违法企业1401家,罚款金额23996.08万元,立案侦查24件,行政拘留8人,刑事拘留62人,约谈425人,问责307人。
6月5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江苏,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回头看”。江苏省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工作,建立了完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环境信访领导包案负责、重点信访件联合督查督办三项机制,坚决向“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开刀”。
省级督察阶段,督察组重点督察了总体整改情况和省级部门监管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促进省级部门一岗双责机制的建立。下沉阶段,聚焦地市党委、政府整改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查找整改不到位的典型案例,促进地市党委、政府对辖区环境保护工作落实责任。汇总阶段,督察组梳理分析,完成案卷归档和督察报告撰写工作。同时,督察组还对江苏省的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开展了专项督察。
督察组对江苏省经信委、发改委、太湖办、水利厅等15个省级部门,泰州、南通两个地市开展了42场问询谈话;调阅材料一万余份;对江苏省9个地市开展下沉督察,两个地市开展补充督察,现场组制作笔录1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