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港市印发《连云港市化工园区(集中区)整治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指出全面淘汰退出落后低端化工产能,全面整治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的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
此次整治范围包括灌云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赣榆柘汪临港产业区、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及园区内所有化工生产企业。《方案》对连云港市的化工园区和化工生产企业提出了明确的整治标准。
《方案》对园区选址、发展规划、项目审核、环保安全、智慧化建设、配套服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化工园区不得建设在生态红线区域、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内。对于入园项目,应当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对入园项目的土地利用率、工艺先进性、安全风险、污染控制等进行综合评估。
在安全管理方面,《方案》对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明确要求:国家级园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不少于9人,省级园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不少于5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和化工安全生产实践经历的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数量不低于50%;其中,灌云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8~10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和化工安全生产实践经历的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数量不低于70%。此外,《方案》要求,化工园区建立集日常管理、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应急联动等功能为一体的应急指挥和信息平台;设立专门消防站;对石油化工码头和港口危化品储罐视频监控覆盖率要达到100%。
在环境保护方面,《方案》对“三废”排放进行了明确,化工园区应全面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并设置在线监控装置、视频监控系统和自动阀门,接管率100%。园区污水处理厂需提高污水接管标准,并明确特征污染物接管要求,配备事故应急池。灌云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接管标准分别提高至500mg/L、35mg/L、45mg/L和5mg/L。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
废气方面,化工园区要严格执行废气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园区边界臭气浓度最高限值为20(无量纲)。
固废方面,化工园区应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除焚烧设施、危险废物填埋场须按照国家标准建设管理外,还要制定化工园区副产废酸、废盐等管控要求,除化工废盐外,园区其它危险废物贮存原则不得超过一年。
《方案》还要求化工园区应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边界与居住区之间设置不少于500米宽的隔离带,并委托专业机构制定化工园区关停企业以及重点区域污染土壤生态修复计划。
此外,《方案》还提出了全面推进智慧园区建设,逐步建立网上交易、仓储、物流、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并对园区配套服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建设和完善区内公共道路、市政雨污水、市政消火栓,区内公共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规范设置地下、地上管线标识,对用电负荷进行分级,优化集中供热,每个园区只保留1个热源,供热率达100%等。
通知规定2018年8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的制定。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实施全面整治。通过确认的整治方案,由各化工园区及园区内化工生产企业组织实施全面整治,2019年9月进行验收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