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正式印发《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到2020年,本市PM2.5年均浓度力争达到37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率(AQI)力争达到80%左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到2022年,PM2.5年均浓度力争达到35微克/立方米以下,AQI进一步提升。新一轮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共梳理主要措施131项.
其中,建设领域推广应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黏剂,强化扬尘污染控制。
出台建筑涂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和建筑涂装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操作管理规程。除特殊性能要求外,建筑内外墙全部使用水性涂料,逐步淘汰溶剂型建筑涂料和胶黏剂使用。推进地坪涂料、防腐涂料、道路标志涂料、建筑胶黏剂等低VOCs含量产品的应用,2020年,达到80%以上。鼓励使用低VOCs含量铺装沥青稀释剂或乳化剂。(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环保局、市质量技监局牵头,市路政局、各区政府负责实施)
在全过程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方面:
(1)聚焦钢铁、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多措并举,继续深化污染排放综合治理,加强钢铁行业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监管,完成原、燃料转运过程全密闭化和露天料场与封闭料场的作业切换。
(2)全面完成石化行业、陆地和液散码头储罐及装卸过程密闭收集处理或回收。
(3)推进石化化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包装印刷、涂料和油墨生产、船舶制造等行业VOCs治理,到2020年重点行业排放总量较2015年削减50%以上。
(4)在汽车制造、家具制造和木制品加工、包装印刷、船舶制造、工程机械制造和钢结构制造、金属制品、交通设备、电子原件制造等行业全面实施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
(1)聚焦钢铁、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多措并举,继续深化污染排放综合治理,加强钢铁行业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监管,完成原、燃料转运过程全密闭化和露天料场与封闭料场的作业切换。
(2)全面完成石化行业、陆地和液散码头储罐及装卸过程密闭收集处理或回收。
(3)推进石化化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包装印刷、涂料和油墨生产、船舶制造等行业VOCs治理,到2020年重点行业排放总量较2015年削减50%以上。
(4)在汽车制造、家具制造和木制品加工、包装印刷、船舶制造、工程机械制造和钢结构制造、金属制品、交通设备、电子原件制造等行业全面实施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