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信用汕尾发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公示,海丰县美达化工涂料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被罚款2070元。
据(汕)质监罚字〔2018〕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海丰县美达化工涂料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酚醛磁漆,汕尾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生产不合格涂料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其处以2070元罚款,并责令停止其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涂料,而且没收违法所得的237.6元。
说到底,利益驱动外加违法成本低是涂料市场问题时有发生的根本原因。一些企业为了能够迅速地、大批量地生产产品,没有严格把控工艺流程,造成质量问题。还有为降低成本使用不具有环保性的原材料,为节约成本不及时更新技术导致产品制作工艺落后导致产品质量问题等。而小作坊问题更加突出,用一间厂房,几个工人,就可以创造一年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收入。而且即便消费者发现是劣质产品,也很难追究到相关责任人。相比利润而言,违法成本低很多,导致问题时有发生。
而《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说到底,法律才是最有效的武器,对于生产不合格商品和造假者而言,赚取高额利润是违法操作的源动力。而法律需要做的是,增加造假、售假、生产不合格产品厂家的违法成本,一经发现即严惩,使其无利可图,甚至亏掉老本,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威慑不法商家和厂家。同时,相关监管部门还需要联合企业、销售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