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官网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2018年第4季度以来,该局(原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4批配装眼镜等38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其中,本次抽查共抽取了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南阳、商丘、周口、驻马店第13个省辖市和兰考、邓州、汝州、长垣、永城等5个省直管县(市)38家企业生产的38批次建筑用外墙涂料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24408-2009《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T9755-2014《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G/T172-2014《建筑弹性涂料》、JG/T210-2007《建筑内外墙用底漆》、JG/T24-2000《合成树脂乳液砂壁状建筑涂料》及《2018年第4批建筑用外墙涂料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建筑用外墙涂料产品的游离甲醛含量、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乙二醇醚及醚酯含量总和、重金属、对比率、耐洗刷性、施工性、干燥时间(表干)、低温稳定性、耐水性、耐碱性、耐沾污性、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附着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有37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涉及对比率(白色和浅色)项目。
该局已责成相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原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