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14家企业生产的316批次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T 9756-2009《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GB 18582-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等标准的要求,对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总和,游离甲醛,可溶性重金属(铅、镉、铬、汞),低温稳定性,对比率,耐碱性,耐洗刷性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2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游离甲醛、低温稳定性、耐洗刷性、对比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