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青年网临渭交警讯 今天中午(3月15日)11点多,一辆白色轻型货车由北向南驶入渭南城区渭清路东风十字时,也就进入了临渭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张鹏的视线,张鹏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
张鹏发现陕A牌照的轻型厢式货车里,近三分之二的空间装的都是油漆,便询问驾驶员周某。周某承认,车上装了一百桶油漆,单桶重量是17公斤。
张鹏核对车辆信息,行驶证上注明车辆核载840公斤,但车上现在实际载重1700公斤,超出重量860公斤,涉嫌超重,立即给班长报告。
班长孟雄彬仔细查看核对,确认了周某驾车运载油漆超载百分之百,其行为违反《交安法》第四十八条,便将周某带至警务室,依法开具了扣车的强制措施凭证,依据《交安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作出驾驶证记六分,罚款两千元的处罚;同时,还让周某将部分货物卸载转运,纠正违法状态,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