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环保工作一直是重中之重,没想到一化工厂竟顶风作案,私自排放污染废气。
幸好,群众的监督给力,将该化工厂投诉举报。
3月12日,芜湖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就生态环境部转办信访件及近期受理群众投诉反映的“芜湖融汇化工有限公司废气污染”等问题对该公司主要进行约谈。
会上通报了执法人员对芜湖融汇化工有限公司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
1、该公司排放废气污染物中的汞及其化合物、三氯乙烯和四氯乙烯已被列入2019年1月23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目录(2018年)》,该公司尚未按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2、对氯碱化工行业污染物排放提标应对考虑不全,未掌握、知晓废气污染物已提标并执行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对部分废气排放口污染物种类、来源不了解,部分排放口标志牌设置混乱、错误,废气治理设施运维台账不健全;
3、环境保护档案不健全,未按“一企一档”要求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档案体系,落实环评对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污水应急池内液位较高,未按要求保持空置,厂内部分区域雨污分流情况不明,需规范设置雨、污排放口。
会上要求,芜湖融汇化工有限公司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要统筹治理,综合施策,立即制定整改方案,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加快整改进度,并坚持以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为标准,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尽快落实整改措施,保证整改效果,消除影响。要针对化工行业特殊性,加强内部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标准,系统谋划,自我排查,有效化解环境隐患。要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制度,与周边居民加强沟通,依法公开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求环境执法人员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并为企业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做好服务。
芜湖融汇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在约谈会上表态,将切实履行好环保“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针对检查发现问题,企业高度重视,已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压实责任,将按照整改计划严格落实。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并开展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