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集聚了化工、能源、机械制造、冶金及建材等大量重化工企业,全流域治污形势十分严峻。虽然近年来长江治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仍有较大差距。应以破解“重化工围江”问题为突破口,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打造高质量发展经济带。
“重化工围江”形势依然严峻
长江流域集中了我国40%的可利用淡水资源和超过20%的湿地资源,同时也是我国生物多样性的重点地区。然而,多年来长江经济带集聚了化工、能源、机械制造、冶金及建材等大量重化工企业,全流域治污形势十分严峻。
党中央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重化工围江”问题。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省考察时指出,要下决心把长江沿岸有污染的企业都搬出去,企业搬迁要做到人清、设备清、垃圾清、土地清,彻底根除长江污染隐患。
近年来长江治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仍有较大差距。从总体看,长江沿线重化工产业“偏资偏重”,污染整治与环境修复压力巨大,须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和久久为功的定力,全力修复长江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生态廊道,打造有机融合的绿色高效经济体,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多方面因素导致整治不力
长江沿线重化工污染整治不尽如人意,其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方面:
第一,长江上中下游经济阶段发展不同,资源禀赋不同,环保意识和执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
第二,全流域重化工产业体量大,布局分散,环境污染负荷难以集中监管,治污资金缺口巨大。
第三,伴随重化工产业溯江而上、梯度转移,上游地区存在轻度污染产业转入,中游地区存在中度和轻度污染产业转入,但全流域缺乏跨区域联合治理机制。
第四,园区数量不足,入园难与园区建设标准化难两者并存,而且固废监督机制不健全,固废处理能力严重不足。
第五,治理和建设关系需进一步理顺,缺乏具有前瞻性的统一规划。
此外,部分地方政府和基层干部对整治重化工污染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一致性认识不足。各地在上马重化工项目时,仅针对单个项目或园区进行规划与评估,没有统筹考虑整个长江水系的生态环境承载力和运输系统承载力。
生态环境问题也是阻碍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瓶颈。整治重化工污染、修复生态环境、推动转型升级将成为中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重要路径。
严守“三条红线” 推进“三水共治”
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全面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加快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是全流域重化工产业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途径,也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
一是强化整治污染的思想自觉性。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的两次座谈会讲话精神上来。
坚持正面宣传和负面曝光相结合。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开展“重化工治理沿江行”等专题宣传活动。同时,通过设立曝光台等形式,深度报道重化工污染问题,形成警示效应。建立信息专报制度,完善“污染监测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沿江各省市通过平台定期向国家长江办、生态环境部等中央部门报送治污信息。
将生态建设纳入政府政绩考核,全面落实生态环境审计,实施严格奖惩。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采取通报预警、环评限批、挂牌督办、约谈有关政府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等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对因履职缺位等导致污染进一步恶化的,应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是突出规划的引领作用。抓建设与抓整治要有机结合。坚持规划先行,做到既“管眼前”又“管长远”。在统筹考虑沿江生态环境与运输系统承载力的基础上,优化沿线重化工产业的发展布局。同时,要制定重化工企业绿色转型专项规划,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主攻方向,推进两化融合与智能制造,实施以“绿色生产、绿色采购和绿色消费”为重点的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
坚持区域协调和江河湖海联动。借鉴莱茵河流域“恢复完整的流域生态系统”的成功经验,实施“四同步综合治理方案”,即沿江重化工污染和长江口沿海重化工污染同步整治、点源污染和面源污染同步控制、重化工围江和其他污染围江同步治理、支流入江口和入江支流及内河湖泊同步管控。完善跨区域协调合作机制,明确重化工产业转移的准入门槛,强化监管执法,杜绝因产业转移带来的污染转移,实现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间协调均衡发展。
制定实施水生态规划和水生物规划。突出长江水体化学、物理、生物的完整性,按照水安全、水环境、水景观、水文化、水经济“五位一体”模式,提高水生态建设,保护水生态环境,维护水生物多样性。推广安徽省江豚保护经验,对濒危物种进行保护,对富营养化问题较严重水体生物多样性展开调查。借鉴德国的博登湖、北美五大湖、日本琵琶湖以及芬兰塞马湖治理经验,在内河湖泊地区实施更严格的排放标准,把湖泊的管理跟河流的管理、相邻湖泊的管理、湖泊水域与岸线的管理、物和人的管理协调起来,促使生产岸线让位于生活岸线和生态岸线。
三是打好铁腕治污“组合拳”。实施更严格的专项治理行动。落实最严格的管理制度,提高重化工污染排放标准,认真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对沿江省市提出削减污染排放的指标和时间表,对不同污染程度企业列出解决问题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沿江一公里不再新上重化工设备,必须搬迁的重化工企业做到“四清”。同时,推广全程治理法以及自动观测点与手动观测相结合的监测模式。
制订“龙头企业搬迁计划”。坚持企业搬迁与提升竞争力相结合,坚持企业搬迁与保持企业稳定、社会和谐相结合,坚持企业搬迁与环境修复相结合,引导企业在搬迁的同时实现工艺、设备、产品、服务“四个升级”。建立金融、财税等激励机制,不断提高环境修复的综合效益。
完善治理体制机制。建立省际协商合作机制、地区间和上下游间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各地进行联防联治。借鉴德国经验,以市场机制激励环保技术进步。同时,完善多层次绿色金融平台、绿色生态技术交易市场以及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解决重化工企业绿色转型和环境修复面临的资金瓶颈,对研发应用先进治污技术、环境信用良好的企业实施差别化扶持政策。
四是加快园区绿色化建设步伐。实行“园区专项建设计划”。汲取新加坡裕廊岛化工园区将“化工”与“诗意城市”融为一体的成功经验,加快园区标准化建设,通过严格考核、限期整改、区域限批、园区退出等措施,倒逼园区提高治污能力,实现治污系统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引导入园企业不断优化生产工艺与管理方法、持续完善绿色制造和智慧化管理体系。
以园区为载体打造绿色重化工产业集群。运用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解决因“产销地分离、长距离运输”导致环境风险上升的问题。鼓励现有沿江园区依托产业基础、市场基础、装备技术和人才优势,开展有效整合,以产业链的纵向延伸、横向耦合为主线,以创新驱动为支撑,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强化产业配套和关联,大力发展环境服务业,带动全产业链联动发展,形成特色优势产业集聚,探索一条技术含量高、质量效益好的重化工产业绿色转型路径。
全面实施沿江园区风险评估和常态化预警。开展沿江、沿河、沿湖、沿海重化工园区与企业、化学品储运场所及危险化学品港口码头的安全风险评估及隐患整治。健全危险化学品行业风险联动联控机制,完善园区集中排污断面监督机制。加快建设装置级、企业级、园区级、流域级的多级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系统。在企业周围构建缓冲带,加强单个企业排污的监测和定位,确保极端事故状态下,事故污水不流入长江。
五是提高重化工污染治理专业化水平。落实重化工企业在治污工作中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通过参与国家重大污染治理专项课题,提高其治污技术研发能力和环境服务专业化水平。努力实现环境监测、污水垃圾处理、环境事故应急处理专业化,生产工艺绿色化,生产过程智能化、三废治理实效化。
推进治污领域国际化。抓住“一带一路”倡议机遇,加快工业污染治理方面的跨境合作,通过并购国外具有专项环保技术的公司,获得专有技术,快速提升技术水平。
推广第三方治理模式。坚持市场化运作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积极培育可持续的商业模式。鼓励排污单位按照专业、经济、高效的原则开展第三方治理业务。完善第三方治理市场,提高运维水平和监管效率,帮助企业采用专业化治理降低治理成本,提高达标排放率,同时降低政府执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