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佛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正式印发《佛山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方案》。
《方案》出台旨在为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状况,促进汽车维修行业绿色化水平提升,方案从源头、过程、收集、治理、管理等方面对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防治进行规范化,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采用水性(低挥发性)原辅材料进行汽车维修的喷涂及补漆等工序。
根据《方案》要求,今年起佛山要对全市范围内从事喷涂、补漆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机动车维修行业开展防控治理工作。现有的汽修企业于2019年底前完成整治要求,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汽修企业,须停止开展喷涂、补漆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作业。
根据《方案》,佛山全市不再受理使用油性涂料开展涂装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汽修企业申请备案,区域集中喷涂中心除外。2019年6月底前,各区完成辖区内汽修企业排查;9月底前成清理淘汰工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维修资质等手续不齐全的汽修企业。
《方案》鼓励倡导汽修企业全面开展水性涂料的改造和使用,从源头上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对全部使用水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料从事底、中、面漆喷涂、补漆作业的汽修企业,喷漆废气监测达标的,可以不安装废气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对拟保留的汽修企业,不愿开展水性涂料改造的,必须深化治理,并安装VOCs在线监测(监控)设施,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方案》还要求加强汽修企业各类型涂料、有机溶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在运输、转移、储存、调配的管理和涂装、烘干作业场所的管理;规范汽修企业内部管理,强化固体废物的管理,完善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台账管理制度。
《方案》要求,推广共享喷涂模式建设。继续大力推广汽修行业实施集中喷涂中心建设,在去年开展汽修集中喷涂试点建设工作的基础上,2019年底前,各区至少完成一个以上汽修共享喷漆中心。鼓励使用油性涂料涂装作业工序进入集中喷涂中心进行。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