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近期河北各地因环保原因停产的生产经营单位相继复工复产较集中,河北省应急管理厅近日发布了“复工复产安全提示”,重申生产经营单位须严格审核、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且危险化学品企业恢复生产,需经县(市、区)长签字后方可复产。
据悉,针对各生产经营单位相继复工复产,生产各环节安全风险普遍增加,河北省应急厅发布“复工复产安全提示”,要求危险化学品停产企业在恢复生产前,要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提出复产申请。市属以上生产企业要向设区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复产申请,市属以下企业要向当地县应急管理局提出复产申请。应急管理部门收到复产申请后,要聘请专家对企业提交的开车方案进行审查、核查,确认具备开车条件的,经县(市、区)长签字后方可复产,不具备条件一律不准开车复产。
同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召开全员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再培训、再教育,组织所有岗位操作人员学习岗位责任制和岗位操作规程,熟悉掌握岗位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技能。尤其是要对新进员工和调换新岗位的员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培训考核,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对各类设备全面检查,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的防控,特别要强化冶金企业煤气系统、高温液态金属等危险性较大作业的安全监控,制订装置开车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完善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