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生态环境部公开了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生产建设兵团)等8省(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8月至9月组织对吉林等8省(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8年1月完成督察反馈。
截至2019年3月底,8省(区)督察整改方案明确的530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或基本完成274项,其余整改任务正在按有关要求推进实施。
8省(区)督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明显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部分地区矿山开采、围填海项目生态恢复治理进展缓慢,一些地方基础治污设施建设、地下水污染防治等整改任务没有达到序时进度要求。二是一些地方整改工作避重就轻,甚至不作为、慢作为,致使黑臭水体治理、过剩产能压减等整改措施未达到预期效果。三是一些地方对群众环境举报查处不力,导致有关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甚至出现污染反弹。
小编盘点8省(区)公开的整改方案,涉及化工行业的整改情况如下:
吉 林
截至目前,67项整改任务已全面启动,32项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其他任务正在按序时进度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吉林市现有 53 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其中大中型企业 25 家,全市危化品总库容 800 多万吨,每年需要通过公路运输的危化品总量有 200 多万吨。由于市区内主要跨江运输路桥应急设施建设不完善,对松花江一江碧水、雾凇岛等自然景观构成较大安全风险。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1.2018 年 4 月 2 日,吉林市政府印发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危化品运输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相关单位按照方案实施监管。
2.2018 年 3 月底,吉林市公安局已在全市危化品运输路线设置各类交通标志、标线 198 处。进一步优化了危化品运输路线,加强日常执法。
3.2018 年 12 月底,秀水桥事故应急设施建设工程和金珠大桥整改工程均已完成竣工验收。
4.吉林市持续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的监管力度,定期检查各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运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落实情况,定期开展对危化品运输企业的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对停车场及车辆安全设备、设施的配备、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的检查。
二、全省 77 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周边分布有人口密集区,尤其是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问题突出,环境风险不容忽视。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持续推进整改
1.2018 年 1 月 10 日,省政府出台了《吉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经省工信厅和省安监局组织专家评估,确定我省 16 户危化品生产企业纳入搬迁改造计划,其中就地改造 8 户,异地迁建 4 户,关闭退出 4 户。省搬迁改造工作组赴辽源、通化、梅河口、公主岭等地,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评估开展情况,指导各地有序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
2.吉林市已完成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的评估,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重新核定上报,完成了全市化工园区的评估论证。组织全市纳入搬迁改造名单的企业制定了就地改造、异地迁建、关闭退出的具体实施方案。
3.2018 年 8 月 21 日,省工信厅组织召开了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调度推进专题会。按照会议相关工作部署,吉林市工信局和安监局联合行文,将全市 6 户危化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上报省工信厅、省安监局。
4.2018 年 5 月,吉林市按照重新核定上报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以及省市对搬迁改造工作有关要求,对《吉林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截至目前,全市 6 户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已全面启动,正在按有关计划和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三、五十九、中石油吉林油田公司在查干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的 29 口油水井目前仍未按要求退出,位于实验区内的 145口油水井虽然制定了退出计划,但确定的最后退出时间为 2088年,对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置若罔闻。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持续推进整改
1.2018 年 7 月底,松原市查干湖国家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吉林油田的 29 口油水井已全部封井,4 个采油平台已全部拆除,现已恢复地貌。2018 年 9 月底前,缓冲区内合资合作油田的 9 口油井已全部封井,平台全部拆除,已恢复地貌。
2.查干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145口油水井正在按方案逐年退出,严格落实油水井关停退出措施,平稳有序退出自然保护区,到 2032 年全部退出。
3.松原市加强退出期油田企业的环境监管,把油气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浙 江
截至目前,计划应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的28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其余18项均按计划加紧推进。
一、一些突出环境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11 家染料化工企业在道墟镇填埋 12.48 万吨危险废物,存在环境隐患。绍兴上虞区政府对此重视不够,长期以来没有妥善处置。2016 年 11 月,绍兴市政府将其列入全市重大环境隐患整治清单,要求尽快整治到位。但上虞区政府直至 2017年 3 月环境保护部现场检查后才开始治理
整改时限:2018 年 2 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
1.2017 年 11 月完成道墟镇花宫渡填埋危险废物清理工作(共开挖约 2.8 万平方米,18.52 万吨),运往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填埋场进行规范处置;2017 年 12 月对基坑中土壤进行检测(共检测土壤点位 212 个),检测结果全部达到清理目标值(目标值参照浙江省《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13)中住宅及公共用地土壤风险评估筛选值和美国环保署区域环境质量筛选值),完成阶段性验收整治任务。
2.2017 年 8 月 28 日,上虞区如峰农庄已停业整顿,同时将相关农产品及土壤送检,检测结果均为合格。2017 年 9 月,拆除如峰农庄违章建筑 4519 平方米并清除场地上有关种植物,撤销如峰农场 4 项荣誉并收回有关补助资金 94 万元。
3.道墟镇花宫渡危险废物清理完毕后,立即启动生态修复工作。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生态修复方案,并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专家评审会,确定采用以“覆水—抽提”置换为主的地下水生态修复方案。2018 年 1月 25 日,完成生态修复主体工程建设(共建设抽提井 153 个)并投入运行。基坑局部实施覆土回填,回填土检测指标全部合格。同时,生态修复过程中严格落实二次污染防护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控,每月对修复场地周边水体进行监测,确保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
4.上虞区对 112 家企业安装固体废物全过程动态监管系统,建立危险废物跨区转移报备制度,多次开展“利剑”“飞鹰”等专项执法行动,2018 年以来查处涉固体废物案件 27 起。对花宫渡场地环境实施长效监管,采取封闭性管理措施,设置相关警示标识,加强场地用地管理,严禁场地范围内种植非生态修复有关农作物。
山 东
截至2019年3月,全省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已完成31项,其他问题正在全力推进整改。
一、《国家石化和化学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环境风险较大的危化品企业应进入化工园区,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在实际工作中对此没有提出明确要求。
整改时限:2025 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一)完成新一轮“四评级一评价”。制定《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评级评价行动计划》,从安全、环保、节能、质量和转型升级五个方面对化工企业进行评级评价。全省参评企业 6094 家,评级为优、中、差的企业分别占 16.4%、45%、38.6%。
(二)基本完成化工园区认定。制定出台《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对全省原有 199家化工园区进行清理整顿,各市申报 93 家。截至 2019 年 3月底,省政府分三批认定 65 个化工园区、7 个专业化工园区。综合考虑“三线一单”、山东省渤海黄海海洋生态红线和全省化工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等相关要求及省市产业规划布局情况,化工园区总量将控制在 85 个以内。
(三)稳妥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制定出台《山东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搬迁改造专项工作组,扎实推进搬迁改造工作。结合化工企业新一轮评级评价,对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风险评估,确定 58 家城镇人口密集区搬迁改造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名单,其中 37 家搬迁改造、15 家就地改造、6 家关闭退出。对列入搬迁改造名单的企业编制搬迁改造实施方案。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大型企业搬迁改造已启动,部分企业已开始新址建设、群众搬迁、设备拆除,2020 年年底前完成;2020 年年底前启动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的搬迁改造,2025 年年底前完成。
二、一些部门和地方对违规建设听之任之,全省化工企业入园率仅为 20%左右,大量化工项目违规建设。目前全省在产的 8124 家化工企业中,3389 家无立项手续,5146 家无规划许可手续,3259 家无土地手续,1183 家无环评手续。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一)“一企一策”分类整改。依法依规进行处置,该关停的关停,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规范的规范,避免“一刀切”。截至 2019 年 3 月底,无立项手续的化工生产企业 2630家,无规划手续 5700 家,无土地手续 3176 家,无环评手续1169 家,全部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
(二)严控项目审批。严格执行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 8 条断然措施,在化工园区按新标准重新认定前,暂停审批新建和改扩建化工项目。2017 年 12 月,印发《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对新建、改扩建项目进行分类管理。
三、一些地方违规推动化工企业建设。
整改时限:2025 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一)开展新一轮“四评级一评价”和“进区入园”。制定《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评级评价行动计划》,从安全、环保、节能、质量和转型升级五个方面对化工企业进行评级评价。制定出台《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 《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对全省原有化工园区进行清理整顿。
(二)开展分类整改。依法依规进行处置,该关停的关停,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规范的规范,避免“一刀切”。严控项目审批,严格执行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 8 条断然措施,在化工园区按新标准重新认定前,暂停审批新建和改扩建化工项目。
(三)开展责任追究。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山东省化工行业长期无序发展环境污染和隐患突出”问题,坚持实事求是,聚焦问题产生的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监管责任,按照“谁决策谁担责,决策者重责,实施者轻责”的原则,提出责任追究初步意见。
四、2013 年以来,潍坊市寿光侯镇海洋化工园、临沂市沂水庐山化工园、滨州工业园区等突破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分别建设了 20 个、37 个和 8 个化工项目。
整改时限:2018 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完成。
(一)潍坊市寿光侯镇海洋化工园整改情况。寿光市于2016 年 11 月批复《侯镇总体规划(2016—2030 年)》,20个项目已全部纳入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反馈意见后,寿光市对园区内化工企业进行了清理清查,现有化工企业 82 家,均在规划用地范围以内。同时,严格执行城乡总体规划,加强项目审批审查。
(二)临沂市沂水庐山化工园整改情况。2018 年 2 月,省政府批复了《沂水县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5 年)》,37 个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9 月底,公布了庐山化工园区认定文件。
(三)滨州工业园区整改情况。反馈意见指出的 8 个化工项目,3 个未建设,责令不再建设;3 个停产或停止试车,责令不再开工生产;2 个涉及中央救灾农药储备项目限产运行、达标排放。
五、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5 月未批先建两个涉危化品化工项目,用地性质不符合山东省化工集中区设立要求,临沂市政府应沂水县政府请求,于 2016 年 11月违规将项目所在区域认定为化工集中区,沂水县据此为该企业项目补办相关手续。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整改完成。
2017 年年底前,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规建设的吡啶深加工和双乙烯酮、乙酰乙酸乙酯两个涉危化品项目已停产整顿,所有在建项目全部停建。对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建设问题,已立案处罚并补办了规划施工许可证。目前,两个项目各项手续已经完备。投资 6500 余万元,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整治,聘请南京环科院专家进行了评估。
六、山东省燃煤消费总量大,化工、水泥和钢铁等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占比高,电解铝等产能规模持续增长,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长期居高不下,大气环境形势十分严峻。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一)严控高耗能项目准入。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出台了《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实行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双控”,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消费。2018年,共对 57 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节能审查,累计核减能源消费量约 19.27 万吨标准煤。严把环评审批关,新建耗煤项目未取得污染物总量控制替代文件的,一律不予通过环评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及其他高耗煤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附件中,应包括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煤炭消费等量(减量)替代方案,否则一律不予通过环评审批;对钢铁、电解铝等项目,无省级以上主管部门产能替代文件的,一律不予通过环评审批。
(二)产业高端化助推发展绿色化。2017 年 10 月,出台了《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以钢铁、煤炭、电解铝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钢铁方面,2017 年,全省压减粗钢产能527 万吨、生铁产能 175 万吨;2018 年,全省压减粗钢 355万吨、生铁 60 万吨。煤炭方面,2017 年,全省化解产能 351万吨;2018 年,全省化解产能 495 万吨;2019 年,计划化解产能 162 万吨,目前,已完成 84 万吨。电解铝方面,2017年,全省已清理违规产能 322.25 万吨,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加速推进,“十强”产业规划编制完成,新动能增势良好,2018 年,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 9.6%,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 7.5%,增速分别高于规模以上工业4.4 和 2.3 个百分点;工业机器人、服务器、新能源汽车等新产品产量分别增长 71.5%、76.3%和 16.5%。
(三)清洁能源占比不断提高。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加快推动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多元化发展,截至 2018 年年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容量占总装机容量 22.91%,同比提高 3.5 个百分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长 50.11%,其中风力、太阳能发电分别增长 28.48%和 88%。大力推进外电入鲁,锡盟—济南、榆横—潍坊、扎鲁特—青州 3 条特高压线路已建成投运,上海庙—临沂特高压线路主体工程已完工。2018 年,全省接纳省外来电 699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22.63%。
(四)节能基础管理不断强化。积极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对石化、焦化、有色、造纸、水泥等行业 200 家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审计,帮助用能单位查找薄弱点和问题点、找准挖潜点和整改点、制定提升点和突破点;发布七批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引导用能单位加大节能改造力度,降低能耗、物耗;在全国率先实施“工业绿动力” 计划,建成项目 3845 个,年可节约标准煤 1093 万吨。在炼化、焦化等高耗能行业遴选 4 家能效“领跑者”,树立节能标杆,开展对标达标。
(五)建立完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锅炉、火电厂、建材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面涂装行业、铝型材工业、有机化工行业、其他行业、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已发布。工业炉窑、钢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报请省政府,待批准发布。严格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每月公开全省大气污染源“双晒”情况,目前,已公开 8000 余家企业的信息,接受公众监督。2017 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 2015 年分别下降 15.1%和 12.2%,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六)强化节能监督监察。2017 年限期整改复查工作,9 家复查企业有 6 家完成整改,1 家因未按要求整改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2 家下达节能监察建议书的企业,正按淘汰计划更换落后电机。开展 6 个行业(石化、化工、合成氨、乙烯、独立焦化、造纸)和 5 种设备(电机、变压器、风机、水泵、空压机)专项监察,推动化工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对 300 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重点监察能评项目、能耗限额、能耗设备、能源管理负责人设立和聘任备案等,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
七、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山东省唯一的国际重要湿地,近年来保护区侵占问题突出。截至 2016年底,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在保护区内陆续建设山东朋聚化工科技公司等 5 家企业,侵占保护区 248 亩。2013 年以来,中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在保护区内违规新建 159 处油井等油田生产设施,37 处位于核心区和缓冲区。截至督察时,保护区内共有油井等油田生产设施 2481 处,300 处位于核心区及缓冲区。
整改时限:2020 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一)山东朋聚化工科技公司等 5 家企业侵占保护区部分已全部退出并实施了生态修复。
(二)2013年以来违规新建的159处生产设施整改情况。
1.位于核心区和缓冲区的 37 口井,其中位于陆上缓冲区的 7 口井,已于 2017 年 7 月完成关停退出,2018 年 3 月完成生态恢复;位于涉海核心区和缓冲区的 30 口井,按照国家海洋局要求,组织制定了关停退出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于 2017 年 10 月报国家海洋局,2017 年 11 月通过专家审查。截至 2018 年 11 月 6 日,已全部完成封井退出,已完成生态恢复 15 口。
2.实验区 122 处设施,飞雁滩油田的 7 口井已关停退出,完成整改任务;陆上 85 处设施,2017 年 8 月取得环保备案批复,已完成问题整改;其余 30 处设施已按照国家海洋局要求开展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滩海油田开发工程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于 2017 年 10 月报国家海洋局。按照机构改革后生态环境部的意见,重新修改编制《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滩海油田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18 年11 月 30 日重新上报生态环境部,12 月 28 日通过技术评估专家审查,2019 年 1 月 3 日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上报生态环境部。
(三)2012 年前建成的 263 处生产设施整改情况。
1.位于陆域缓冲区 17 口井,2017 年 7 月完成关停退出,2018 年 3 月完成生态恢复。
2.位于涉海核心区和缓冲区 246 处设施,其中 14 处已全部关停退出,完成整改任务;其余 232 处已按照国家海洋局要求组织制定了关停退出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于 2017
年 10 月报国家海洋局,2017 年 11 月通过专家审查,目前正待批复。截至 2019 年 3 月底,已封井退出 86 口,已完成生态恢复 31 口。
(四)保护区内 2481 处油田生产设施整改情况。保护区内共有油田生产设施 2481 处,除核心区及缓冲区 300 处油田生产设施和2013年在实验区违规新建的122处油田生产设施外,尚有 2059 处位于实验区。
1.位于陆域的 1446 处设施,2017 年 8 月取得环保备案批复,已完成整改。
2.位于海域的 613 处设施,已按照国家海洋局要求开展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修编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步通过生态环境部环评中心评估,正根据评估意见进一步完善。截至2019 年 3 月底,实验区中 132 处废弃设施,已完成 109 处生态恢复。
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涉危险废物环境污染案件高发,2013 年以来,仅山东省公安系统就查处 1339 起涉危险废物环境污染案件。
整改时限:2020 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一)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印发实施《山东省“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对建设进度较快的市继续实行“以奖代补”,2018 年安排 800 万元支持枣庄、滨州市 4 处综合处置设施建设。截至 2018 年 9 月,全省“十三五”规划建设的 353 个项目(包括企业自建项目),已建成 186 个、在建 53 个。2018年 8 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山东省“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项目的通知》,对规划项目进行调整优化。
(二)重点任务建设积极推进:济南云水腾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期项目,1#暂存库框架结构完成封顶,2#暂存库正在进行支模钢筋绑扎工作,3#暂存库框架结构完成封顶,灰渣库框架结构完成封顶;
济南环境科技产业园新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场地附着物清理工作已完成,环评报告、节能报告正在编制。
青岛平度市新河化工园区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已试运行。
淄博光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完成施工许可,厂区内地下管网正在施工。
枣庄鲁南渤瑞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二期 3个项目均已取得环评批复及发改部门核准,已开工建设,其中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中的改扩建项目部分车间已建成(2.5 万吨/年焚烧项目、0.5 万吨/年废包装桶回收项目)。
枣庄扬子化工有限公司二期项目(5.8 万吨/年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焚烧处置项目)正处在环评阶段。
东营创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已建成投运;
德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营区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办公楼及辅助用房主体通过质监站验收,1#暂存库框架柱、框架梁砼浇筑全部完成 2#暂存库完成外墙脚手架搭设完成,框架柱钢筋绑扎及支模完成,3#暂存库框架柱梁钢筋混凝土浇筑完成,焚烧车间料坑底板钢筋绑扎完成60%,初期雨水池及事故池基坑继续降水,壁板钢筋绑扎完成;
康明环保有限公司东营港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焚烧车间上料楼四、五层楼板浇筑,耐火材料进场已开始安装,完成总工程量的 60%;物化车间设备安装50%,污泥干化车间、稳固化车间内部地面施工;分析化验楼内部墙面抹灰完成,累计完成总工程量的 50%,研发楼已封顶,完成总工程量的 35%;厂区道路及给排水管线开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 20%。
潍坊昌邑市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置项目、寿光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已建成,并办理了试运行批复。
潍坊寒亭区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已建成投运,并申领了省生态环境厅发放的危废经营许可证。济宁元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综合处置中心一期一阶段 3 万吨/年的焚烧线已投料试运行。
泰安宁阳圣奥化工有限公司综合焚烧炉项目已建成投运;
泰安市固废处置中心项目已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点火试运行;
山东霖新能源科技公司废矿物油再生利用项目已建成,并启动试运行;
山东鲁岳化工有限公司危废处理 POXREM 系统项目已开工,焚烧系统进入土建施工阶段,工艺装置的施工图正在设计。
威海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已开工,车间、暂存库、罐区及厂区路面硬化等工作已完成。
临沂临沭工业废弃物综合处理一期项目(焚烧处理)已建成并投产;
郯城工业废物处理处置中心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开工建设前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正在建设;
沂水庐山化工园区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一期项目正在建设。
临沂兰陵县临沂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10 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取得环评批复,正在建设。
临沂费县沂州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已建成投运。
临邑县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土地平整完毕,完成暂存库施工设计。聊城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已经完成选址、规划意见、土地预审、立项手续。
阳信县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中节能(山东)循环经济有限公司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综合处置项目、滨州市宏通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废碳渣综合利用项目、北海固废处置中心项目(魏桥自建)均已建设完成。
(三)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出台《山东省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 年)》,着力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印发《山东省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集中解决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违法填埋等问题。印发《山东省“十三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办法》《2018 年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进行规范化考核,抽查考核企业 163 家,其中产废企业 130 家、经营企业 33 家。印发《山东省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实施方案》,各级环保、公安部门联合行动,切断非法收集、转移、贩卖、处置船舶(机动车)废油、化工危险废物利益链条;各级环保、卫生、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涉及医疗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九、烟台莱州市金兴化工将危险废物堆存在海边滩涂,环境安全隐患突出。
整改时限:2018 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完成危险废物安全转移处置,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修订完善金兴化工固体废物堆存整改工作方案,完成现有废渣堆场的规范整治。2018 年 8 月,金兴化工固废转移贮存大棚已建成运行,并启动固废清运工作。截至 2018 年年底,完成固废转移贮存工作。组织开展原废渣堆场周边土壤、地下水、海水跟踪监测,经对 2018 年 1-12 月份监测结果初步分析,与 2017 年相比无明显变化,基本保持稳定。2019 年底前对原场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并据此制定修复方案。
十、2015 年,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发现化工废水渗坑,面积达 36 万平方米,废水量约 40 万立方米。该开发区直接将废水输送至周边晒盐池晾晒处理,并在渗坑土壤污染程度不明的情况下将渗坑掩埋,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时限:2018 年 4 月底前。
整改进展:整改完成。
委托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对问题区域进行全面检测评估,完成 246 个土壤采样点和 58 口地下水井现场采样,出具了评估报告。报告显示,“坑塘”区域土壤、地下水及地表积水中有机物污染物、重金属没有超出国家标准,未发现“坑塘” 内污染物有明显向周边区域扩散的迹象。聘请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废水坑塘”风险管控及长期监测方案》,在地块周边设置围网,实行封闭管理,安排专人值守,设置风险管控区域标识牌,对该区域进行严格管控。
海 南
截至目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4个方面56个问题293项具体整改任务,绝大部分达到整改目标时序进度要求。其中,2019年3月底前应完成的190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167项,整改完成率87.9%;其余23项整改任务正在加快推进整改。
四 川
截至2019年3月底,我省89项整改任务中,有45项已完成整改,有39项整改推进达到序时进度,其余5项正在抓紧推进。
一、位于上游的绵竹市磷化工企业密集,形成的11 个不规范堆场堆存磷石膏约 2000 万立方米,但市委、市政府一直没有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大量磷石膏淋溶水未经处理进入沱江支流石亭江。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在建设过程中还擅自将 50 万吨/年磷酸盐产能扩至 80 万吨/年。
整改时限:2018 年 12 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1. 绵竹市已全面停止审批产生磷石膏的生产项目,全面关闭退出九顶山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探(采)矿权。截至目前,保护区内 46 个矿权整改任务基本完成,累计封闭井硐 243 口,拆除生产生活设施共 5.9 万平方米,生态复绿 10.4 万平方米。自 2019 年起,按照《德阳市磷石膏“产销平衡”限产方案 》和《绵竹市磷石膏“产销平衡”限产方案》,聘请有资质专业机构,每月核实磷石膏产出企业排放及综合利用情况,对未实现“产销平衡”的企业实行限产。
2. 从严规范磷石膏堆场,绵竹市共有 11 个磷石膏堆场已全部整治完毕。
3. 2018 年 4 月,绵竹市已对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擅自扩能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已执行到位。该企业 50 万吨/年磷酸盐扩至 80 万吨/年项目已纳入德阳市第三批临时环保备案管理。
二、沱江流域磷化工企业集中的绵竹市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未按要求建成 4 万吨/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绵竹市长期未按要求设立园区环保管理机构。
整改时限:2018 年 12 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1. 绵竹市新市工业园区已在2018年2月底前投运日处理能力 5000 吨的超磁处理装置。
2. 绵竹市已于 2017 年 4 月设立园区环境安全部,并落实了人员和经费。
3. 园区 0.4 万吨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试运行,3.6 万吨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提标改造,合计处理能力 4 万吨。
三、长江经济带成渝经济区内约 46%的化工项目集中在沱江和岷江一带,约 42%的化工产业沿长江干流分布,布局性环境风险突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1.认真落实《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2016—2020年)》,召开第二届长江上游地区省际协商合作联席会议,印发实施《2018 年四川省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四川省关于创新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推进长江经济带“三水共治”的工作方案》《四川省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长江集装箱江海联运发展工作方案》;《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已经完成。督促沿江各市(州)落实《四川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 年 5 月,对岷江、沱江流域61个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2.印发《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二批)》,开展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四川省“三线一单”编制工作;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省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严禁在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内新建重化工园区,严控中上游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严防高污染企业向上游转移。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已经建立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目前各地尚未超过用水总量控制红线;严格控制和削减涉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推动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2018 年全省已完成 142 户验收;进一步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印发《四川省进一步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实行入河排污口全过程监管,截至 2018 年 12 月底,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改 1020 个。
3.原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园区环境管理机构,建立环境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园区级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签订《四川省岷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和《四川省沱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全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数超过 2万件。2018 年以来,全省政府部门和企业共开展应急演练 592次。
4.应急管理厅牵头建立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2018 年以来已召开 5 次联席会议;开展全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已达 410 户。生态环境厅进一步督促各地夯实园区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举办深度贫困县乡镇环保工作人员培训班和网格化环境监管业务培训班;强化危险废物监管。2018 年,全省环境保护系统共办理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涉嫌污染犯罪移送案件共 1267 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33 件,处罚金额 8420 万元,查封扣押 364 件,限产停产 488件,移送拘留 336 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 46 件。
四、全省人口密集区还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需要搬迁。
整改时限:2025 年 12 月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1.2017 年 12 月底前已出台《四川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
2.2018 年 1 月底前已完成搬迁改造企业评估再核实工作,最终确定搬迁改造企业名单。
3.2018 年 3 月,经省政府同意,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原省安全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下达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任务的通知》。
2018 年 7 月,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 5 月 8 日在武汉联合召开的长江经济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座谈会要求,为扎实推进我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在前期《关于下达四川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任务的通知》基础上,经进一步核实确定,重新下达了四川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任务。
4.经济和信息化厅、应急管理厅牵头督促有关市(州)分阶段完成搬迁工作。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 2019 年 3 月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 年 12 月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 2020 年 12 月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 年 12 月底前完成。
五、泸州化工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紧邻长江分布,合成氨、尿素、造纸等项目布局在距长江 1 至 3 公里范围内,但园区级、流域级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设滞后。
整改时限:2018 年 12 月,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1.2017 年,泸州市编制长江沿江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研究报告,形成隐患问题清单,督促指导企业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整治。2018 年 8 月,开展整治情况督查。制定《泸州市 2018 年长江沿江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环境问题专项排查工作方案》《泸州市沿江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泸州市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长江沿江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污染专项整治。
2.形成《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规划纲要初步成果,并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查。已在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园区设置生态隔离带。
3.泸州市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已建立企业环境应急管理数据库,对 49 户企业进行动态管理。2018 年 5 月,组织开展长江泸州水域船舶溢油联合应急演习。全市 3 个涉化工企业园区中,长江经济开发区、合江临港工业园区、纳溪经济开发区已完成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完成应急预案备案;长江经济开发区完成环境应急平台建设方案设计,园区事故应急池已建成;合江临港工业园区事故应急池已完成建设;2018 年 6 月建成泸州市环境应急物资库合江分库,强化长江出川环境应急基础。
4.按照《泸州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划分方案》《关于进一步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压紧压实园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主体责任,下达年度目标任务,指导督促其建立健全网格体系,落实网格保障,推动网格运行。同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夯实监管业务基础。各园区已组织开展辖区污染源排查建档,实行分类管理并开展日常巡查。每季度开展市管园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落实情况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出台《泸州市进一步优化全市工业产业和园区布局的指导意见》,起草泸州市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优化沿江产业布局,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集约发展的通知》要求,引导各园区提升集聚水平,严格执行准入政策。
落实《2018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安全环保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泸州市集中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环保工作督查、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
六、全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还有一定缺口。
整改时限:2022 年 12 月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1.认真执行《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 —2022 年)》,加快推进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完善规划项目进退机制。
2.截至 2019 年 3 月底,规划内 13 个危废集中处置设施项目,已建成 1 个(眉山)、已开工 3 个(成都二期、南充、遂宁),正在开展可研、环评等前期工作 9 个(成都邛崃、泸州、绵阳一期、乐山、宜宾一期、广安、达州、凉山州、成都简阳)。
3.德阳、绵阳、内江已启动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其中德阳一期项目已建成投运,德阳二期、内江项目已开工建设,绵阳项目正在开展场地平整。
4.生态环境厅对项目建设情况实行月调度,并通报进展情况。多次组织开展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督促检查,积极向生态环境部争取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资金。
5.加强规划刚性约束,计划 2020 年 12 月底前和 2022 年12 月底前分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
西 藏
截至2019年3月,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全区45项整改任务、179项具体措施基本达到整改目标,其中2018年12月底前应完成的28项整改任务、90项具体措施基本整改到位;应于2019年和2020年完成的14项整改任务、24项具体措施按照序时要求积极推进;需要立行立改和长期坚持的3项整改任务、65项具体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效。
青 海
截至2019年3月底,50项具体整改任务已完成24项。
一、海西州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生态系统脆弱,盐湖资源综合利用不足,保护与开发矛盾突出。目前试验区共有工业企业 121 家,其中涉及盐化工的 60 家,部分企业环境管理水平低、治理能力弱。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五彩碱业有限公司、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等企业 2017 年以前二氧化硫等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超标率高达 90%以上;青海庆华煤化股份有限公司烟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蒸氨废水未经处理直接用于熄焦。柴达木盆地水资源十分紧张,2014 年 2 月环境保护部关于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环评的复函明确要求“以水定产”,对煤化工产业发展规模分区域进行控制或限制,纯碱、烧碱产业应严格“量水而行”,并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而试验区内部分企业未采取有效节水措施,水资源循环利用不到位,中盐昆仑碱业有限公司、青海盐湖工业有限公司等 4 家纯碱生产企业长期将蒸氨废液排入晾晒池进行蒸发处理,年排放量高达 3000 万吨。
整改进展情况:持续推进。
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海西州及格尔木市、德令哈市、大柴旦行委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指导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五彩碱业有限公司、盐湖工业股份公司化工分公司等企业完成了脱硫脱硝等装置建设,目前企业所配套的环保设施已投入运行,实现了达标排放。试验区投入项目资金 60 万元,用于编制试验区工业水循环利用规划,目前规划正在进一步完善中。
青海发投碱业公司浊水回收系统项目已建成投运,日处理3000 吨蒸氨废液上清液综合回收利用的实验示范项目主控室、固渣池和化盐池等均已建成,综合仓库已完成钢结构安装,预计2019 年 9 月底建成调试。
中盐昆仑碱业公司与内蒙古久科康瑞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展投资约 400 万元的蒸氨废液上清液资源化再利用项目。
五彩碱业有限公司实施蒸氨废液上清液化灰、盐泥化灰、滤过洗水改造等项目。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新欧环保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编制完成了《动力厂供热中心碱渣脱硫剂供应 BOT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已开工,计划于 2019 年 6 月底完工。
青海庆华煤化公司对焦炉窜漏炉体进行喷浆处理,焦炉集气管稳压系统已安装完成,与高压氨水、风机变频系统的连锁也已完成,目前焦炉炉体无组织排放问题已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为解决蒸氨废水未经处理直接用于熄焦的问题,建设生化处理系统,目前土建工程已全部完工,设备安装已完成 9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截至2019年3月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的94个具体整改问题已完成55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的24个具体整改问题已完成13个,其他整改问题正在加紧推进,并已取得积极进展。
一、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对国家有关要求执行不彻底,工作一拖再拖。截至督察组进驻时,仍有 2 套常减压炼油装置、5 家小焦化企业以及数十台 5 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小火电机组等国家早就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没有淘汰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该问题整改完成时限为 2019 年底前,目前正在积极推进。
1.整改常减压炼油装置落后产能。克石化公司已完成 2 套常减压装置整改施工,装置已转入正常生产。
2.依法淘汰小焦化企业落后产能。5 家小焦化企业的落后装置已完成拆除。
3.依法淘汰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的 5 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小火电机组。(略)
二、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所属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程严重滞后,超标排放问题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了阶段性改造任务,2018 年继续开展动静密封点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2018 年累计检测 147.7 万点次,完成率 100%,完成炼油厂装车台油气回收、储罐密闭升级改造及油气回收建设并投运,完成污水处理厂、化纤厂氧化装置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并投运。
2.乌鲁木齐市每月对该企业开展不少于一次现场执法检查,监督该公司加快 VOCs 治理进度,严格按治理方案时限完成各项工程建设;同时加大对炼油厂、化纤厂及厂界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频次,监督该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整期间对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开展 16 次现场监察,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不定期对该单位监测 20 次,监测结果均达标。
三、奎屯市存在多家石化企业,VOCs 排放量大,治理工作进展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新疆蓝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完成 VOCs 综合整治及验收工作。新疆金玛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已完成装车站、储油库VOCs 综合治理改造及验收。2018 年 9 月在原有火炬系统的基础上,新建火炬气回收装置,经测算,新疆金玛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满负荷达产后,可实现 VOCs 减排 178.5 吨/年,完成整改任务减排 VOCs108 吨目标。
2.23 家加油站及 1 家储油库已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及验收工作。经核算,奎屯市 23 家加油站和 1 家储油库挥发性有机物削减量为150.48吨,完成整改任务减排VOCs88.2吨目标。
四、独山子区存在多家石化企业,VOCs 排放量大,治理工作进展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加强区域 VOCs 在线监控网格化建设。完成独山子城区、企业 VOCs 监控能力建设,4 座 VOCs 在线监测站、12 台 TVOC 在线监测设备和 1 套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系统建成投用,全面加强区域网格化 VOCs 监控能力。
2.加强设备泄漏检测及修复。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完成对 55万个密封点的两轮泄漏检测及修复,完成 16 万个轻液密封点的四轮检测及修复,总计检测 1768283 个密封点次,发现漏点 2544个并全部修复,VOCs 年减排量 102 吨。天利实业石化总公司完成 4 轮泄漏检测及修复工作,总计检测 287405 个密封点次,发现漏点 130 个并全部修复,VOCs 年减排量 10.7 吨。
3.实施工程治理减排措施。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完成 31 座拱顶罐及内浮顶罐的罐型改造及尾气回收治理,对 24 座储罐进行了优化停用,VOCs 年减排量 465.35 吨。完成乙烯厂液体产品装车台增设油气回收设施,VOCs 年减排量 6.78 吨。完成乙烯厂火车及汽车装车栈桥油气回收设施改造,VOCs 年减排量 74.31 吨。天利高新完成甲乙酮厂 13 座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实施高效密封浮盘更换改造,同时对 270 罐区 6 台苯和环己烷储罐呼吸阀排放的 VOCs 气体通过压缩冷凝后焚烧处理。VOCs 年减排量 5.6132吨。完成生产装置密闭排放改造,项目包含天利高新甲乙酮厂罐区 V—709 系统改造、己二酸厂醇酮二元酸酯密闭蒸煮、顺丁橡胶厂密闭蒸煮、公用工程中心焦油罐、单酯罐排放气恶臭治理等四个子项目,VOCs 年减排量 59.089 吨。
4.严格环境管理。制定了《独山子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准入管理制度》,成立投资项目审查领导小组,对不符合相关规划、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通过。已完成石化企业提标改造工作,达到大气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天利实业、天利高新等重点石化企业均建立 VOCs 管控平台(泄漏检测与修复数据平台),对所有涉 VOCs 的工艺设备密封组件进行周期性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政府网站每季度对企业 VOCs 排污申报登记表、泄漏检测与修复项目检测报告进行信息公开。
五、乌苏市存在多家石化企业,VOCs 排放量大,治理工作进展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乌苏市五家企业进行了 VOCs 污染源排查,填写了易泄漏点日常检查记录,针对易泄漏点安装了 VOCs 治理的设备及配套设施,对部分排放源处安装了固定式检测设备。有关企业对装置区、罐区、装卸区进行 VOCs 治理,实施密闭排放改造,减少装置开停工检修期间及装卸油时异常排放,五家石化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工作。乌苏玉玺石化有限公司在正常生产状态下检测合格,乌苏市华泰石油化工、乌苏市明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乌苏市海阁石化有限公司、乌苏市正邦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背景值检测合格,5 家企业于 2018 年 9 月 5 日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六、一些部门环境保护责任感不强。工业信息化部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不力,哈密亿乐焦化公司 2 台 5 万吨/年兰炭生产装置按要求应于 2012 年底前淘汰,但至今仍未淘汰到位。
整改时限:2018 年 6 月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
哈密亿乐焦化公司 2 台 5 万吨/年兰炭生产装置已于 2017 年9 月 29 日彻底拆除。2018 年 1 月 4 日,兵团工信局下发《关于报送2017年淘汰落后产能总结和2018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通知》(兵工信电〔2018〕3 号),对兵团落后产能进行再次摸排,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杜绝此类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