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我国将强化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研究制定绿色技术创新企业认定标准规范,开展绿色技术创新企业认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我国将开展绿色技术创新“十百千”行动,在2019年到2022年期间,培育10个年产值超过500亿元的绿色技术创新龙头企业,支持100家企业创建国家绿色企业技术中心,认定1000家绿色技术创新企业。
意见明确,我国将加大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财政资金支持的非基础性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都必须要有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由企业牵头承担的比例不少于55%。
意见强调,健全科研人员评价激励机制,增加绿色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数量、质量、经济效益在绩效考核评优、科研考核加分和职称评定晋级中的比重。允许绿色技术发明人或研发团队以持有股权、分红等形式获得技术转移转化收益,科研人员离岗后仍保持持有股权的权利。以技术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方式转化职务绿色技术创新成果的,发明人或研发团队获净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根据意见,我国将制定发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绿色技术推广目录、绿色技术与装备淘汰目录,引导绿色技术创新方向,推动各行业技术装备升级,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绿色产业。实施绿色技术标准制修订专项计划,明确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任务。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在现有节能环保产品的基础上增加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政府采购。健全绿色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绿色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应用、产业化各环节知识产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