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召开产品质量监督约谈会议,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和乌海市在国家、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被判定不合格产品的8家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
约谈涉及8家企业的5类产品,包括金属面聚苯乙烯夹芯板建材产品、棉被和学生校服、采暖用散热器、电线电缆、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约谈中,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管负责人对这8家企业5类产品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就企业如何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生产过程质量管理、严格依法组织生产、提高自身能力素质等方面做了进一步强调。
这次工业产品质量监督集体约谈,是在基层质监局普遍开展产品质量监督约谈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约谈对象主要有3种:一是去年国家监督抽查中,有不合格工业产品的生产企业;二是近年来自治区监督抽查中,连续两次不合格的工业产品生产企业;三是产品质量问题带有倾向性、区域性的工业产品生产企业。
约谈后,参加的企业负责人均表示,通过认真听取专家分析,找到了不合格产品的结症,今后将努力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加大产品质量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