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型涂料网讯:近期,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木器漆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2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产品,经检验有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58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HG/T2727《聚乙酸乙烯酯乳液木材胶粘剂》、HG/T3738《溶剂型多用途氯丁橡胶胶粘剂》和JC/T438《水溶性聚乙烯醇建筑胶粘剂》等标准,对标志、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苯、甲苯和二甲苯总和、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重金属、在容器中状态、施工性、干燥时间、涂膜外观、贮存稳定性、卤代烃和耐黄变性等项目进行检验。
经检验,标称广州市双星涂料有限公司生产的PU5070/套“雅家”特清透明底漆(2013-1-21),卤代烃含量项目不合格。标称增城市丽高雅涂料有限公司生产的5kg/套“冠芳”909耐黄变半哑清漆(精美套装)(2013-1-13),耐黄变性项目不合格。标称广州建冠涂料有限公司生产的19kg/桶“新耀光涂料”PU亮光清面漆(2013-1-10),标志项目不合格。
质监部门表示,卤代烃是溶剂型木器涂料中的优良有机溶剂,其价格低廉又可提高产品的施工性能,但过量的卤代烃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其经皮肤吸收后,侵犯神经中枢或作用于内脏器官,引起中毒。
耐黄变性是对漆膜在使用过程中保色性能的表征指标,一般使用UV灯照射或日晒前后的色差值来定量表征变色的程度。造成耐黄变性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未有效使用抗黄变的树脂或固化剂,或使用的树脂与色料稳定性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