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购买的油漆已经过期,刚油漆好的室内高档环保材料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受损,这让俞先生很是懊恼,他为此向工商部门申诉,并多次找店家交涉,要求赔偿损失,但店家一直坚持认为过期油漆只要不固化仍具使用性,消费纠纷难以解决。越城区人民法院经三次开庭审理并深入调查核实,近日作出一审判决,消费者终于获赔7747元。
俞先生在越城区西湖新村购买了一套住房。2012年9月至10月间,他从市区某个体涂料经营户苗某处购买了涂料和鳄鱼牌油漆及相应辅料共15组,价值1万多元。可令俞先生怎么都没想到的是,刚漆好的家具有了不良现象,高档的环保材料严重受损。他立即去检查了油漆。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油漆上的生产日期是2011年3月份,所购买的油漆其实已过保质期。此后,俞先生与店主多次交涉,要求赔偿材料费和人工费,房屋装修也因此停工数月。但店主苗某一直推诿。无奈,俞先生于2013年1月6日向越城区法院提起诉讼。
法庭上,俞先生提交销货清单和照片,证明其向苗某购买鳄鱼牌油漆。由于使用了过期油漆,致装修材料受损而停工。而苗某答辩,销售的油漆虽已过期,但在外包装上均注明生产日期,依据商品的使用说明,过期油漆只要不固化仍具备使用性能。
最后经过法院审理核实,这件历时一年的消费纠纷终于得到解决,消费者俞先生获赔774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