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日前通报2014年第一季度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有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2014年第一季度,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广东、海南、重庆、四川等13个省、直辖市120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依据GB18181-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T23997-2009《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聚氨酯木器涂料》、GB/T23998-2009《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硝基涂料》、GB/T23995-2009《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醇酸木器涂料》等标准的要求,对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的苯含量,附着力(划格法),干燥时间(表干、实干),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回粘性,甲苯、二甲苯、乙苯含量总和,甲醇含量,卤代烃含量,耐醇性,耐干热性,耐黄变性,耐挥发性溶剂,耐碱性,耐磨性,耐水性,铅笔硬度,闪点,双摆硬度,弯曲试验,游离二异氰酸酯(TDI、HDI)含量总和,遮盖力,可溶性重金属(铬、汞、铅、镉)等2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一批次“优家美”NC透明底漆甲醇含量项目不合格,一批次“益利”NC-七分光清面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项目不合格,一批次“宏兴”高级耐黄变哑光白面漆(纯白)耐黄变性项目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