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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油漆生意,温州店主被起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http://www.xxtlw.com  发布日期:2014-07-01  浏览次数:364
中国新型涂料网讯:

      既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也没办理营业执照,竟然擅自非法经营油漆生意,非法经营数额高达107万余元。630日,因涉嫌非法经营罪,柯海堂被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48岁的柯道经堂是浙江缙云人。今年1月份,他位于瓯海区三垟街道的仓库被温州市安监局工作人员现场查获100余吨油漆、松香水等产品。经鉴定,查获的产品中有46种油漆、松香水等系易燃液体,均属于第3类危险化学品。

据了解,自20122月份以来,柯海堂未经登记许可,擅自利用租用的仓库,从无锡、金华、南京等地购进油漆、松香水、香蕉水等危险化学品,然后再将购进的产品出售给金某、季某、陈某等人,经查,柯海堂的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107万余元。

据柯海堂交代,他19岁开始做油漆生意,曾在外地办过油漆厂亏了钱,2007年来温州和朋友一起经营油漆店,2012年将店面转过来开始自己经营油漆、松香水等危险化学品买卖。“我也曾想过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但是租赁的仓库没有产权手续没办法申请,就一直偷偷在经营,有时候睡在仓库的二楼也会怕”柯海堂也知道自己租赁的仓库并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

油漆、松香水等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国家有明确的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认为,柯海堂违反国家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法律法规,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数额达107万余元,已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涉嫌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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