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装饰工程
项 目 编 号:44030620140275
项 目 名 称:宝安中学初中部墙面油漆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062014027501
招标工程名称: 宝安中学初中部墙面油漆工程
工 程 地 址:宝安中学初中部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经 办 人:黄伟强 办公电话:27757390 移动电话:13570889200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经 办 人:杨坤山 办公电话:23092699 移动电话:23092699
计划总投资:96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95.652639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室外装饰工程: 墙面油漆工程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4年11月10日 至 2014年12月10日
发布招标公告暨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5日09:00时 至 2014年11月27日18:00时
拟采用评标方法:抽签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资格审查方式:指纹报名。
投标报名条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二级或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要求:"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投标单位应接受建设方的资金监管"。
7、投标人必须提供截标前90日内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法人及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否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⑴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⑵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⑶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以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