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二期发电厂烟囱防腐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我公司受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二期发电厂委托对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二期发电厂烟囱防腐改造工程进行招标。建设资金已落实。目前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西省丰城市
2.2 招标范围: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二期发电厂烟囱防腐改造工程
2.3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4 工期:计划工期52天,暂定2015年4月22日开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3.1.2 本工程采用进口纤维涂层或耐高温抗强酸强碱重防腐杂化聚合物(功能性玻璃钢)进行防腐,投标人具有300MW及以上火电燃煤机组两座采用上述防腐工艺的烟囱防腐改造业绩,且投运已经有两年及以上,投标人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投产证明、业主证明复印件等。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的资质、所提供的业绩进行公示的权利;
3.1.3 投标人具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ISO9001:2008GB/T19001-2008);
3.1.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1.5 在近3年承接同类型项目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1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证书(注明所投标段)及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注明所投标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一份(上述复印件资料需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留招标人备查),到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4号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1楼111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2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1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丰城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工程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网,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丰城二期发电厂
地址:江西省丰城市石上 地址:南昌市省府大院西二路4号11楼
邮编:331100 邮编:330000
电子邮箱:yangyuehui@fdeq.net电子邮箱:jxtc1107@163.com
电话:0795-6402051 电话:0791-86209833
传真:0795-6402023 传真:0791-86209833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人:计先生、易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