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公安厅正式公布一起严重的污染环境案调查结果,一家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打着治理环境的旗号,居然干着污染环境的勾当,在无法处理收到的水性涂料废液情况下,赫然将其排放到河流中。水性涂料不会对环境产生太大的危害,但是生产过程中的废液,仍然是具有危害的化工废料。
去年10月,成都市双流县先后发生四起严重环境污染案件,共160余吨有毒化工废液被人为倾倒,永安河一度被染成粉红色。环保部门当时采取了紧急处置措施,这场污染最终并未影响永安水库水质。四川“环保警察”展开调查,最终12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经调查,2014年9月底,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收到大量无回收再利用价值的水性涂料废液,而公司焚烧炉烟囱出现故障,需到12月才能修好,暂时无法处理该批危废液体,因此公司提出“对外处理”的方案,即通过陈某某将该批危废液体运出厂区倾倒。经公司管理层酝酿决定,公司给陈某某每吨500元的处理费;10月中下旬,陈某某组织人员、车辆分4次将该批危废液体约800桶、160余吨倾倒在双流县境内:其中370桶倾倒在永安河中,其余的丢弃在双流县境内多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