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7日,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自2015年2月1日起,对涂装VOC含量在420g/L以上的涂料征收消费税,税率为4%。通知出台后,引发了业内外的普遍关注,热论和唏嘘声响成一片。这对渐行渐难的涂料行业来说,可谓是“喜忧参半”:一方面,消费税肯定会成为涂料行业向环保化转型的动力;另一方面,消费税或将沦为企业涨价的借口,也将给规范经营、依法纳税的大中型企业增加负担,而对那些本来不交税或长期偷税漏税的中小型涂料企业来说,则可能只是废纸一张,反而增加了他们以低价产品与品牌产品争夺市场的资本,成为亲者痛仇者快的催化剂。
消费税是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时设立的一个税种,其征收范围包括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涂料也属于此类。
涂料消费税究竟会给涂料行业带来怎样的冲击和改变?在环保意识逐渐普及的今天,征收消费税能否真正推动涂料行业的环保转型?涂料厂商究竟该如何应对?这里总结出应对涂料消费税的“八条军规”,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迪和帮助。
第一条:理性涨价,乘机洗牌
消费税如果全面征收,涂料行业必将掀起新一轮洗牌,对众多以硝基漆、聚氨酯漆、调和漆等为主要产品的企业带来较大冲击。溶剂型涂料与水性涂料将此消彼长,水性涂料大面积取代溶剂型涂料将成为现实。消费税出台后,涨价将成为涂料厂商应对消费税最简单有效的方法。事实上,从国家公布征收涂料消费税开始,就有不少涂料厂商第一时间向经销商和下游客户发出了通知,明确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产品进行价格调整。
涨价无可厚非,但是否一定要涨,涨多少为宜,则要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谨慎为之。涨价对家庭装修用户来说,影响或许并不明显,毕竟他们十余年才用一次涂料,相对于购买几十上百万元的房子的人来说,涨这点价根本不会受到影响。何况现在家庭装修用溶剂型涂料的人也很有限,多是只用一些水性的墙面涂料。但涂料涨价对家具厂和装饰公司来说,则会牵一发而动全身。他们本身对价格就非常敏感,出于成本控制、施工便利等方面的考虑,大多不愿意使用水性木器涂料,如果溶剂型涂料贸然提价,未必就能将一部分份额转移到水性漆产品上,反而有可能将自己的客户拱手让给那些因偷税漏税具有价格竞争优势的杂牌企业。
如果不涨价或理性涨价,比如只提价2%左右,家具厂和装饰公司出于感激,可能会把原来一部分用杂牌产品的份额转嫁到品牌企业上,肯定会加速行业的洗牌。所以,对有规模效应的中大型涂料企业来说,应充分利用好这次征收消费税的机会,通过理性涨价来进行行业洗牌,不失为一个大好机会。
第二条:强化管理,降低成本
对溶剂型涂料增收消费税如果全面实施,意味着涂料企业的成本将增加,整个行业5%-10%的平均利润肯定就难以保证,行业的持续发展将遇到很大的障碍。既然不能提价,或提价的幅度有限,要保证企业原来的利润率不致大幅下滑,就要向管理要效益,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输、办公、后勤及销售的各个环节加强管理,全方位降本增效,才是应对涂料消费税的不二法门。如果不便涨价,或无法通过涨价完全消化消费税带来的利润下滑,就应该通过精细化、科学化的管理方式,把每一个环节的成本都尽可能下降到最低,以期内部消化一部分消费税带来的成本压力。
第三条:精兵减政,提高效率
纵观国内涂料企业的人工成本,较之外资企业来说要大得多,人浮于事的现象随处可见。一个普通的职能部门,本身工作量有限,却有七八名甚至十多名工作人员,在干着两三个人就可以完成的工作,还感觉得每个人都忙得不得了,仍不乏扩编招人的计划。一个本来职位不是很高的管理人员,有时候为其打杂的助理就有两位,是否确有必要?随着物价的上涨,很多企业的员工工资还必须无条件年年增长,致使企业的人工成本一年高过一年。
从内外资企业的人力成本来看,立邦2014年在中国市场的销售额约125亿元,仅有员工6500多人,人均产值192万元;阿克苏诺贝尔2014年在中国市场的销售额约145亿元,在中国员工7400人,人均产值200万元,威仕伯旗下的华润涂料2014年销售额约23亿元,员工才1000多人,人均产值也是230万元。而众多本土企业,人均产值则明显偏低。拿嘉宝莉来说,去年32.5亿元的销售额,员工则超过3000人,人均产值才108万元。人均产值明显不如外资企业,这也是外资企业员工工资普遍较高的原因之一。对这些本土企业来说,销量如果不能增长,利润就难以保证,给员工上调工资的难度就很大。消费税来临,提价空间又有限的情况下,精兵减政就很有必要。把一些贡献小、混日子、工作效率低的员工从团队中清理出去,把其它人的工资适当调高一些,不仅能提升团队成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业绩,也是降本增效的一个有效方法。当然,对涂料经销商来说,如果本身没有团队,或团队成员有限还需招人,就不存在减员的问题,更多地是要在提升团队成员的工作效率上作文章。
第四条:替代材料,确保利润
涂料征收消费税,既可以节约石油资源,又可以促进木器涂料行业的结构调整,以水性木器涂料逐步代替传统溶剂型木器涂料,增大水性木器涂料的市场份额。此次国家对涂料征收消费税,表明了中央政府通过税收手段,限制高污染、高能耗行为的考虑,也表明了以税收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决心。用更经济、更健康、更环保的新材料来代替原来的高污染、高成本的原材料,也是应对消费税的一个有效措施。
消费税的征收会提高商品售价,人们在收入不变的情况下,自然会减少消费量,这就是收入效应;消费税出台后,消费者或者企业选择没有征收消费税的同类商品来替代被征税的商品,更多地选择墙纸、免漆板和其他替代材料来装饰家庭,或选择更为先进的材料来涂装物品,这就是替代效应。为保证自身市场份额不被其它替代品牌所取代,同时达到免征消费税的标准,确保企业的正常利润不至大幅下降,就有必要对生产溶剂型涂料所需要的一些高价位、高占比的化工原料进行替代,选择一些更经济更环保的新型原料来生产涂料产品,即便不能马上实现,也要将其作为不懈努力的方向。
第五条:产业转型,技术升级
对涂料征收消费税,短期内的确会影响到涂料企业的成本和销量,但从长远来看,必将加快推进我国水性漆产业的发展进程,对产业结构调整起到激励作用。可以说,应对涂料消费税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产业转型和技术升级。
通过技术进步,不仅能规避消费税带来的成本提升,还能抢占行业的技术制高点。不可否认,很多涂料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注意节能和环保,不重视技术创新,只能蜗居在产业链条的最底端。即便是发展到现在,有很多企业在各地扩张建厂的时候,在设备和工艺上依然是沿袭前些年的老方法,没有多少现代化生产的意识,既不能节约人力降低生产成本,也不能很好的适应产业升级转型的需求。征收涂料消费税有利于提醒这些落后产能进行产业转型,把过去的溶剂型涂料更多地往水性漆产能转移,同时加大水性木器漆的技术升级,进一步提升水性木器漆的硬度、施工性、干燥速度等性能,并尽可能降低水性木器漆的综合成本,推动水性木器漆技术的成熟,使之完全可以媲美溶剂型木器漆,再加上水性木器漆先天具备的环保优势,水性涂料全面取代溶剂型涂料只是时间问题。
第六条:强化服务,推动下游
顾名思义,涂料消费税的征收对象应该是消费者和涂料产品的下游客户,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意义上地促进行业的转型升级。就像姚明做的一个公益广告说的那样,“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因为消费者是个人,征收消费税操作难度较大,更多只能从涂料厂商的身上来收取。但如果是家具厂等企业客户,则可以考虑从家具厂身上来收取消费税,如果你选择使用的是不需要征税的水性涂料或UV涂料,不仅不在原有价格的基础上加价,反而可以考虑给予政府补贴,如果你仍然选择原来那种VOC超标的溶剂型涂料,就有必要根据企业的采购金额收取消费税,这才可能真正意义上推动下游客户渐渐远离高污染的溶剂型涂料产品,转而选择环保的水性涂料或UV涂料。
当然,这是属于国家政策层面的问题,非涂料厂商所能解决。我们惟一能做的,就是帮助家具厂等下游客户进行涂装线的更新改造和转型升级,帮助他们尽可能地把原来的油性漆涂装线更换成水性漆涂装线。涂料厂商不仅应根据已经积累的成熟经验,以及其它客户的现成经验,主动为家具厂引荐设备和技术,还要在安装、调试和试生产过程中给予他们尽可能多的技术指导,用自己的诚心服务换来家具厂的涂装线改造,在推动下游技术进步的同时,肯定也会带来自身水性木器漆产品的销售。
第七条:配合落实,加强监督
涂料消费税的出台,有人欢喜有人忧,唱多唱衰者各执一辞,莫衷一是。但不管如何,报怨利益受到影响,试图用各种方法或明或暗地与政府讨价还价都是不明智的,除了很好地配合落实,通过各种措施降本增效、转型升级外,别无良策。
在配合消费税政策落地执行的同时,加强对政策执行过程的监督也很有必要。涂料对于大气的污染,主要体现在VOC等有害物质的排放上,这也是涂料消费税将涂装中VOC的含量作为征税与否衡量标准的主要原因。但政策的执行效果如何,难免让人心存担忧,一方面,水性漆技术能否真正成熟?另一方面,“施工状态下VOC含量低于420g/L(含)”的免征条件是否太过宽松,如何量化和执行?这个数值如何来界定和衡量?这就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将涂料产品在施工状态下VOC含量直接标注在包装桶上,对没有标注或标注不实的企业进行抽检,一旦发现弄虚做假必须严惩不贷。对使用超标VOC产品的企业也可征收消费税,只有涂料同行之间、上下游之间相互监督,健全举报机制,才有可能真正推动整个行业往环保方向转型。
第八条:严格自律,自己举证
新政一旦全面实施,涉及涂料生产、委托加工和销售的厂商都将是涂料消费税的征收对象。据最新的讨论结果和已经开始征收消费的地方政策来看,税务部门出于方便操作和执行的角度考虑,对所有销售的涂料产品,无论是否达到420g/L的征收标准,无论是溶剂型涂料还是水性涂料,均统一按4%征收消费税,再由企业自己举证自己多少销售额的产品是符合免税条件的,再进行对应退税。这就需要对施工状态下涂料的VOC含量进行测定,具备免税条件的单位申报时必须出具权威的检测证明。建议选择国家级检测机构进行产品VOC含量检测,附上测试标准、检测机构名单或资质。
综上,新一届政府将环境保护提升至与发展同等重要的崭新高度,明确把环保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对溶剂型涂料增收消费税,正是响应国家大政方针的明智之举。涂料消费税将客观拉近水性涂料与溶剂型涂料的价格,受益的是水性涂料,同时也意味着油性如果不走水性路线,就很难生存下去。其实,本文提及的“八条军规”,并非只是单纯应对涂料消费税的良策,无论涂料消费税是否出台,我们早就应该这样做了。机会永远只会留给有准备的涂料厂商,如果我们真正能早日做好,做到位,何愁不能把握好涂料消费税出台的大好契机,迎来企业新一轮的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