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批准发布GB/T35602—2017《绿色产品评价-涂料》国家标准,实施日期为2018年7月1日,标准旨在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产品,促进消费模式转变,是国家生态战略和促进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一步。
一、标准对于涂料产品的基本要求如下:
对于涂料产品,标准要求产品不得有意添加苯、甲醛、卤代烃、消耗臭氧层物质、乙二醇甲醚和乙二醇乙醚的衍生物、邻苯二甲酸酯、禁用偶氮染料、烷基酚聚氧乙烯醚、多氯萘、多氯联苯、多环芳烃、长链全氟烷基化合物、短链氯化石蜡、溴系阻燃剂、三取代有机锡化合物、石棉、放射性物质等有害物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生产企业应持续关注国家、地区和行业明令禁用的有害物质,并不得有意添加。产品中不得有意添加致癌性、生殖细胞致突变性和生殖毒性的有害物质;产品中不得有意添加在体内验证试验中确认具有内分泌干扰的有害物质。
二、绿色产品评价指标要求: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组成。一级指标包括资源属性指标、能源属性指标、环境属性指标和品质属性指标。标准对水性建筑涂料、建筑无机粉体涂装材料、水性工业涂料、粉末涂料、辐射固化涂料、高固体分涂料和无溶剂涂料的指标提出想对应的详细指标。(文章末尾附相关涂料产品指标具体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标准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水性涂料品质属性中有害物质项目均不考虑水的稀释比例,其他类型涂料品质属性中有害物质项目按产品明示的施工配比混合后测定,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按照产品施工配比规定的最大稀释比例混合后进行测定。当涂料产品适用于多种场合时,按最严格的指标要求执行。资源属性中“主要原材料”是指产品中质量分数≥5%的组分材料,水除外。
三、杀菌剂相关的限量:
数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