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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推行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新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27  浏览次数:5

新型涂料网讯:如何让老房子改造既安全又节能?近日,省住建厅发布了《西安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作为全省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建设标准,该标准自2012年11月1日起实施。

《规范》规定,要进行“望闻问切”。如改造前,要对建筑物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供应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等进行节能诊断。建筑物的竣工图、设备的技术参数和运行记录、室内温度湿度状况,都是进行“节能诊断”的重要依据,节能诊断必须要收集并查阅这些数据,并以此制定详细的节能诊断方案。

为了确保改造安全,并实现节能的目的,《规范》要求,改造应结合本市地理、气候、经济等水平,在节能诊断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改造方案;施工前应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后,对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编制施工技术方案;不得任意变更建筑节能改造施工图设计,如确实需要变更,均须事前办理变更手续;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应选用成熟的节能技术和产品,保障节能改造效果;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的防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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