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涂料网讯:
2010年9月19~21日,国家交通运输部在银川市召开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豁免研讨会。受涂料工业协会委托,浙江省涂料工业协会马新华秘书长和中涂协专家委员会沈浩博士,代表涂料工业协会、涂料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共同参加本次会议,就涂料产品在道路运输中纳入危险货物豁免范围,阐述行业意见,取得一定成效。
参加本次会议的有国家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司、长安大学、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广西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徽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四川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江苏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浙江省危险货物运输协会、涂料工业协会、林产工业协会活性炭分会、日用化工协会、福建省活性炭协会、非金属工业协会、亚洲气体协会等多家单位。会议由国家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司严季处长主持。
会议研究了关于加强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问题,根据“分类管理”的原则,在加强极大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的同时,解决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可以豁免并按照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的产品范围问题。会议在听取提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豁免单位的说明后,就提出豁免的危险货物产品范围进行专家评审。
在会议专家组讨论评审涂料产品豁免问题时,浙江省涂料工业协会秘书长马新华就涂料产品道路运输豁免问题首先作了说明发言,涂料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沈浩随后作补充发言。两位代表介绍了涂料的现状、涂料产品在工业生产与日用消费领域的应用;强调了水性涂料是涂料行业为降低环境污染和危险性所进行的科研攻关的科技成果,它完全用水或主要以水为溶剂,从化学成分和生产特性上对水性涂料的性能加以介绍;阐述了涂料行业面临的特殊困难,特别是零售及家庭装修配送、或国家抽检样品送样等特殊用途的溶剂型涂料,雇佣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运输,在安全资质没有明显提高的情况下,增大了企业的运输成本和社会管理成本。希望参照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和欧盟《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欧洲协议》中相关性质货物的管理方法,将涂料产品在道路运输中纳入危险货物豁免范围。由于两位代表说明依据充分,答辩问题有理有据、思路清晰,最后得到了与会国家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司领导和专家的理解与支持,本着人性化管理与方便日用消费的原则,会议原则上同意,包装规格在20L以下的水性涂料和包装规格在5L以下的溶剂型涂料(整车不超过2吨)给予豁免,按照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管理标准执行。
会议要求涂料工业协会做好以下工作:
1、补充整理涂料道路运输豁免的说明材料(要求装订成册),特别是补充提供水性涂料的危险性检验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
2、涂料豁免的品种,仅指在道路运输时不按危险货物而按普通货物运输管理标准执行,行业内部对豁免涂料其它方面的管理仍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法规管理规定。尤其是豁免批准之后,协会应在行业内部制定标明豁免涂料品种的包装标识标准或规定,应与交通运输专家配合,做好水性涂料豁免的包装标识,以便道路运输部门准确辨识区分。
3、涂料豁免品种的包装要按照国家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标准执行。
会议特别强调确定豁免的货物,仅指在道路运输时不按危险货物而按普通货物运输,豁免的货物其它方面的管理仍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管理规定。豁免货物包装的技术要求按照GB 12463《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规定执行。
会议原则通过的危险货物豁免意见将报有关部门批准。
浙江省涂料工业协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