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型涂料网讯:公司败德行为曝光时,公司治理往往被指责为“不给力”。这固然有一定的道理,然而不能绝对化。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当外界种种诱惑客观存在,高管又有行使职权的便利,能否守住起码的道德底线,主要取决于个人的“内心确信”。在《聊斋·聂小倩》故事那里,我们就可以受到这样的启示。当然,这不是说公司治理不重要;相反,能否强化高管拒绝诱惑的“内心确信”才是对公司治理是否给力的真正考验。
选对可“治理”的人
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治理机制成为企业健康发展不可缺少的部分。然而,如同管理是解决“善意的主人把企业办的更好”的问题一样,治理也只能针对可“治理”的人;对于无可救药,或者不愿意受制于公司治理者,无论治理机制如何完善也是无能为力的。在《聊斋·聂小倩》的故事里,剑客燕生具有妖鬼不敢靠近的本领,但是他的本领并不轻易用来惩处妖鬼保护人,该出手时才出手。
在燕生所寄宿的金华北郭的一座寺庙,到金华府城应试前来投宿的兰溪县考生一主一仆,就没有引起燕生的特别关注。第二天,这一主一仆惨死在庙中东厢,燕生也无动于衷,似乎认为这两人咎由自取。原来,这座寺庙里有老妖嗜饮人血,老妖要挟一个名为小倩的芳龄女鬼以色相相诱;凡心有不净,不能自持,欲占小倩便宜的过客,小倩受命暗中以小锥刺其脚心,使其惘然失去知觉。于是摄其血液,以供老妖饮用。此计不成,又以黄金相诱。那并非真的黄金,乃是罗刹鬼骨,过客倘若留下,鬼骨就会自动挖去其心肝。兰溪县的这一主一仆都贪恋美色,故很容易地分别为妖魅所害。对于这种内心肮脏,没有定力的家伙,燕生就不愿意为其背书。
如果我们把燕生当作公司治理机制的化身,那么他之所以放弃对兰溪县这一主一仆的监护,就是因为两人不可“治理”。而可治理的对象则是像一个叫做宁采臣的举子那样的人,其特点是有“内心确信”。这种确信是一种信仰,是对自己确信规则的信守。宁采臣同样受到了小倩的诱惑,风姿绰约的小倩榻前解衣,遭到宁采臣的呵斥。小倩说,“夜深人静,你知我知。”宁采臣“虽无人知,你我也当固守清白,岂可自坏名声?”小倩敛裾而退之际,将一锭黄金放在床上,宁采臣赶忙将金子扔了回去,说道:“此非义之财,实不敢受。”此后,小倩与宁采臣以兄妹相称,相伴夜读,极想留寝时,宁采臣以“斋中别无床寝,且兄妹亦宜远嫌”将其劝退。有了这种“内心确信”,燕生辅之以公司治理的优势,效果水到渠成。
看起来,燕生在履行公司治理的职能时无所作为,实际上已经开始了对治理对象的考察和选择。在宁采臣看来,燕生很孤僻,不善言谈,很难与其合作。不过燕生已经初步看出了宁采臣有君子之风,只是担心他能否善始善终,告诫道:“足下还须自我珍重。”当宁采臣信守诺言,敢于担当,再次经受住考验后,燕生一改冷漠的态度,在宁采臣将要离开时设宴相送,授予他公司治理的尚方宝剑:“羁旅之人,身无长物,姑且以此剑袋相赠,也不枉相识一场。望足下勿以其残破而轻视之,有此一物在身,任凭何方妖魅,也断不敢靠近。”也就是说,燕生参与了可“治理”对象的考察,并在其中发挥了几乎是决定性的作用。这要比将需要“治理”的对象确定之后,再交给公司治理机制被动监督,效果要好的多。
“治理”也需要信托
加强公司治理固然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体制;其机制、体制需要相对独立。但是考虑到治理的成本,不可能与企业的经营系统相互割裂开来。也就是说,行使经营管理权的公司高管,既是“治理”的对象,又是可以依托的力量,相互之间有一个互动的关系。从依托的角度讲,行使经营管理权的公司高管应当既是可“治理”的,又是可信托的,包括对“治理”责任的信托,如同燕生将公司治理的“革囊”剑袋交给宁采臣一样。
这暗含着一种逻辑,那就是再好的机制也要由人来执行,需要关键人物随机处置,以实现宽严相济的效果。比如宁采臣将小倩骸骨移葬于家宅依山书斋近处后,现形的小倩随之成为家庭的一员。她路过书斋,见宁采臣正在读书,便欲进屋借书。刚到门口,只觉剑气逼人,惶惶不安。宁采臣见她徘徊门外,问她为何不进来。小倩道:“哥哥斋中,剑气逼人,此前路上不敢出来见哥哥,也正为此,不知是何宝物?”宁采臣想到必是燕生所赠剑袋在发挥威力,不想却令小倩受惊。于是起身取下,悬于他室。这就是一种随机处置,对于彼此的正当交往是必要。但是这种随机处置与试图与治理机制进行博弈,甚至规避公司治理完全不是一回事,更显得选对可“治理”之人的重要。
随机处置无疑是有原则的,既不能擅动,也不能将其虚置起来。宁采臣在寺庙寄宿,得知老妖避开小倩,派夜叉取自己性命时,便想求得剑客燕生的保护,要求与燕生住在一起。燕生这时尚不能确定宁采臣在抗拒诱惑方面能经受长期的考验,就没有和他谈及公司治理的问题,将一小竹箱放在窗上后叮嘱宁采臣:“惟望足下莫要随便翻动竹箱包袱,以免两受其害。”宁采臣谨受其命,果然得到了保护。当宁采臣得到信托,且小倩妖气不再,小倩预感金华老妖将要找她的麻烦时,就提醒宁采臣将燕生的“革囊”剑袋取出来,高悬于门上。这就使得“革囊”剑袋得以及时发挥威力,两人化险为夷,从此安居乐业。假如由着宁采臣麻痹懈怠,忘记了藉重于公司治理,后果将不堪设想。
当然,公司治理对企业高管的信托,并非让他们专职从事公司治理。从事治理、监督职能的人有特殊的要求,即使是优秀的经营者,并非天然就能独立担当。一般说来,经营者的目标是盈利;而公司治理的目标是公平公正、合理合法。所以当宁采臣一时感慨,想要拜剑客燕生为师时,被燕生婉言拒绝。理由是:“以足下之刚毅,学剑固然将有所成,但足下实乃富贵中人,非此道中人也。”经营者和所有者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虽然利益密切相关,但也有区别,相关者的利益容易被忽视,譬如宁采臣就忽视了“革囊”剑袋对小倩的保护。而公司治理对小倩这样的利益相关者的保护应当是一视同仁的,如果完全将公司治理机制落地的职责寄托在企业高管身上,往往会被架空,被边缘化,失去应有的价值。
有无“生气”是关键
公司治理虽然只能针对可“治理”之人,但是所谓“药医不死病,死病无药医”也只是两种极端情况;在两者之间并非不能大有作为,完全可以通过扶正祛邪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生气勃勃是其关键。“生气”相对于妖气是人气,相对于邪气是正气;生气勃勃则表明后者的存在毋庸置疑。当然,其发挥作用的前提仍然依赖于被治理对象的内心确信,确信彼此有共同的目标,确信战胜邪气后更有助于内部和谐。
富有“生气”的公司治理确实可以改造一些人,挽救一些人。小倩的从良就可以说明这一点。相对于燕生“革囊”剑袋而言,小倩原本是被威慑的对象,作为妖鬼,是不敢靠近、十分畏惧之的。但是小倩过去被老妖所迫害人,事后念及于此,常有悔改之心。自从被宁采臣带回家,任劳任怨,没有越雷池一步。与宁采臣一家和陆相处半年,小倩渐染人气,开始以五谷为食,渐渐吃一点稀粥,更得天地正气,以至于可以将“革囊”剑袋把玩于股掌。之所以产生这种转变,同样是源于小倩内心确信的产生:“妾受生气已久,当不复畏”。当然,“革囊”剑袋的威慑作用足以使得小倩视之“不免肌粟骨寒”,同样功不可没。假如公司治理只是一种摆设,小倩的从良就难以实现。
一方面,公司治理需要形成富有“生气”的软环境,使得相关成员的“内心确信”足以压倒邪气。宁采臣的“内心确信”是存在的,但是他仍然需要燕生这样的剑客的庇护。小倩在没有摆脱老妖的控制前,虽然领教了宁采臣的信义刚直,但更畏惧的是剑客燕生的“生气”:“燕先生貌虽平平,却是当世奇人,我辈妖鬼,不敢靠近”,劝告宁采臣到燕生那里避难。宁采臣早已知道燕生非等闲之辈,当小倩起初以色相相诱,宁采臣拒之几乎不敌时,就打出了燕生的旗号:“速去!不然,当呼南舍生知。”公司治理的软环境的确是通过相关成员的“生气”相互影响的,比如宁采臣对于是否让小倩留宿,一度产生过动摇,“待欲留她住在别室,又恐母亲怪罪”,是母亲的存在使他坚定起来,道德底线没有失守。
另一方面,硬件工具的使用卓有成效,也是富有“生气”的公司治理成功的保障。硬件工具主要是指对各种败德行为的识别、遏制手段和打压措施等等,颇似燕生的“革囊”剑袋。在《聊斋》的这个故事里两段精彩的描写:一更时分,夜叉窗外窥视,正要作怪,却见燕生的竹箱中一个东西倏地飞出,白光闪动,向外猛然一刺,旋即又返回箱里,“宛如电灭”,夜叉负伤仓皇逃窜。再一次是二更将近,夜叉奉老妖之命捉拿小倩,遭到“革囊”剑袋的阻击后心有不甘,想撕裂剑袋。刹那间,只听剑袋格然一响,豁然张开,袋中一个守护使者突出比夜叉还要高大的半身,瞬间将夜叉拖了进去,剑袋也顺势收缩如故。有了这样的杀手锏,小倩自然可以安心为善,实现她借宁采臣的福泽受封从良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