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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修改 涂料行业遭影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http://www.xxtlw.com  发布日期:2013-09-09  浏览次数:93
中国新型涂料网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这次对商标法的修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增加关于商标审查时限的规定;二是完善商标注册异议制度;三是厘清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四是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五是规范商标申请和使用行为,禁止抢注他人商标,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六是规范商标代理活动。现行商标法于1982年制定,此后于1993年和2001年进行了两次修改。近年来,我国商标注册量剧增,现行商标法一些内容出现了不适应实践需要的情况:商标注册程序比较繁琐,商标确权时间过长;驰名商标制度在实践中出现偏差;恶意抢注商标情况比较常见,商标代理活动不够规范,商标领域的不正当竞争现象比较严重;商标侵权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有待加强等。
    新《商标法》的出台无疑也会给涂料行业带来一定的影响,早在2012你年12月31日,包括嘉宝莉、晨光涂料、嘉丽士、传化等12家涂料企业在内的12个商标获得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
    然而,涂料行业的驰名商标远远不止这些,长久以来,涂料行业对驰名商标的痴迷早已是有目共睹,驰名商标在涂料业已严重被误读被异化了,更有甚者,一些涂料企业弄虚作假获取“驰名商标”然后占据有利市场,赢得更多消费者;一些地方政府将辖区内有多少“驰名商标”作为政绩为此不惜予以巨额奖励;而有些评选认定机构则通过各种手段制造黑幕,借机进行权力寻租。三方“合谋”导致“驰名商标”泛滥,一误导消费者,二制造不公平竞争,三损害公权力的信誉。
    驰名商标的泛滥致使其价值在涂料业严重贬值,也因此导致许多有实力的企业也不愿意去参评驰名商标,而随着消费者的消费习惯的改变,对待驰名商标的态度也在改变。
    此次新《商标法》的修改在进一步方便申请人注册商标、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以及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方面所进行的诸多修正,在我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进程中,具有突破性的意义。
    涂料企业为了树立企业形象和打造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品牌,拼命往自身揽荣誉,拥有“中国著名品牌”、“中国驰名品牌”、“世界知名品牌“等多种荣誉于一身的企业,可谓到处都是,甚至有的企业还自我冠名“中国XX第一品牌”。
    其实,对于“驰名商标”而言,虽说不是一种荣誉,但在企业心中实际上已是重量级荣誉了,具有了一定的含金量。按理说,数量应该会很少。但人不解的是,涂料业拥有“驰名商标”的企业还真不少,而且在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及网站上大肆宣传驰名商标。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更有一些涂料企业经常采用“搭便车”、“傍名牌”等违法行为达到侵占他人商誉、阻碍他人进入市场等不正当竞争目的,严重损害了他人利益。
    为此,新版商标法明确规定,禁止将他人注册商标用作企业字号;并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相衔接,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关键词: 涂料行业 涂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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