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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6748-86 船用防锈漆通用技术条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http://www.xxtlw.com  发布日期:2013-04-27  浏览次数:140
 中国新型涂料讯: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水上部位(除液舱以外)钢铁表面的防锈涂料。

1.  技术要求

  1.1 一般要求
  1.1.1  船用防锈漆系统的组成由生产单位确定。本标准所规定的油漆性能和试验方法仅适用于船用防锈漆。
  1.1.2  船用防锈漆应能在常温条件下干燥,其干性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1.1.3  船用防锈漆应能与常用车间底漆配套。各涂层的涂装间隔时间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1.1.4  船用防锈漆对无空气喷涂无不良影响;在原包装中应无胶冻或结块等现象。若有沉淀,经搅拌后应能分散成均匀的液体。
  1.2  技术指标 
    产品应符合下列技术指标:

               

                

附着力,级

符合产品技术指标

固体含量,%          不小于

 

氧化型

55

其他类型

符合产品技术指标

柔韧性,㎜            不大于

2

耐盐水性(浸96h

       漆膜无剥落、无起泡、无锈点,
       
允许颜色轻微变浅、失光

对面漆的适应性

无不良现象


2、试验方法
   2.1  附着力
      GB 1720--79《漆膜附着力测定法》进行。
   2.2  固体含量
      GB 1725--79《涂料固体含量测定法》进行。
   2.3  柔韧性
      GB 1731--79《漆膜柔韧性测定法》进行。
   2.4  耐盐水性
      GB 1763--79《漆膜耐化学试剂性测定法》中甲法进行。
   2.5  对面漆的适应性
      选用相应配套的各色合成树脂漆,用于测试面漆的适应性。按GB 1727-79《漆膜一般制备法》进行涂刷。先涂刷一道船用防锈漆,按产品技术要求干燥后,涂刷一道面漆,在涂刷时观察涂刷性。待面漆干燥24h后,观察漆膜表面有无缩孔、裂纹、针眼、起泡、剥落等现象。
3、验收规则

   3.1  产品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并应保证所有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技术指标。产品应有合格证,必要时另附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
   3.2  接收部门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对产品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不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规定时,供需双方共同按GB 3186--82《涂料产品的取样》重新取样进行检验,如仍不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规定,产品即为不合格,接收部门有权退货。
   3.3  产品GB 3186--82进行取样,样品应分两份,一份密封贮存备查,另一份作检验用样品。
   3.4  供需双方应对产品包装及数量进行检查核对,如发现包装有损漏,数量有出入等现象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3.5  供需双方在产品质量上发生争议时,由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执行仲裁检验。

4、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

   4.1  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干燥、密封的容器中。容器附有标签,注明产品型号、名称、批号、重量、生产厂名及生产日期。
   4.2  产品在存放时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并应隔绝火源,远离热源,夏季温度过高时应设法降温。
   4.3  产品在运输时,应防止雨淋、日光曝晒,并且符合运输部门有关的规定。
   4.4  产品在符合4.2的存放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有效贮存期为一年。超过贮存期可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如结果符合要求仍可使用。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大连油漆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启、张秀卿、郭方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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