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色硝基铅笔底漆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运等。
本标准适用于木质铅笔笔杆填平打底涂料。
2 引用标准
GB 1727 漆膜一般制备法
GB 1735 漆膜耐热性测定法
GB 1764 漆膜厚度测定法
GB 3186 涂料产品的取样
GB 5208 涂料闪点测定法 快速平衡法
GB 6741 均匀漆膜制备法(旋转涂漆器法)
GB 6751 色漆和清漆 挥发物和不挥发物的测定
GB 6753.2 涂料表面干燥试验 小玻璃球法
GB 6753.4 涂料流出时间的测定 ISO流量杯法
GB 9271 色漆和清漆 标准试板
GB 9273 漆膜无印痕试验
GB 9278 涂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
GB 9761 色漆和清漆 色漆的目视比色
GB/T 13452.1色漆和清漆 总铅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3 技术要求
产品应符合下表技术要求:
项 目 |
指 标 |
漆膜颜色及外观 流出时间(6号杯),s 不小于 干燥时间,min 不大于 表干 无印痕(500g) 不挥发物含量,% 不小于 耐热性(45±2℃,30min) 闪点,℃ 不低于 总铅含量,% 不大于 |
符合标准样板及其色差范围 1 8
1 20 50 漆膜无裂痕 -10 0.25 |
4 试验方法
4.1 试验的一般方法
4.1.1 取样按规定进行。
4.1.2 涂料试样状态调节试验的温湿度按规定进行。
4.1.3 色漆和清漆标准试板按规定制备。
4.1.4 漆膜一般制备按的规定进行,仲裁时按规定进行。
4.1.5 漆膜厚度测定按规定进行。
4.2 漆膜颜色及外观
按GB9761规定进行评定。
4.3 流出时间
按GB6753.4规定,用X-1硝基漆稀释剂与试样1:1(m/m)稀释后测试。
4.4 干燥时间
4.4.1 表干按GB6753.2规定进行测定。
4.4.2 无印痕按GB9273规定进行测定。
4.5 耐热性
按GB1735规定进行测定。
4.6 不挥发物含量
按GB6751规定进行测定。
4.7 闪点
按GB5208规定进行测定。
4.8 总铅含量
按GB/T13452.1规定进行测定。
5 检验规则
5.1 本标准中所列的全部技术要求项目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中漆膜颜色及外观、流出时间、干燥时间、不挥发物含量、耐热性为出厂检验项目。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半年进行一次型检验。
5.2 产品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产品都应符合本标准的技术要求。产品应有合格证,必要时另附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
5.3 接收部门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对产品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不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规定时,供需双方共同按GB 3186重新取样进行复检,如仍不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规定时,产品为不合格,接收部门有权退货。
5.4 产品按GB 3186进行取样,样品分成两份,一份密封贮存一年备查,另一份作检验用样品。
5.5 产品出厂时应对产品包装、数量及标志检查核对。如发现包装有损漏,数量有出入,标志不符合规定等现象时,应及时进行处理。
5.6 供需双方在产品质量上发生争议时,由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执行仲裁检验。
6 包装标志
按GB 9750规定进行。
7 包装、贮存和运输
7.1 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干燥、密封的容器中,装量不大于容积的95%。产品在存放时,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日光直
接照射,并应隔绝火源,远离热源,夏季温度过高时应设法降温。
7.2 产品在运输时,应防止雨淋、日光曝晒,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7.3 产品在符合7.1 和7.2条的贮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有效贮存期为一年。
7.4 超过贮存期,可按本标准进行检验,如结果符合要求仍可使用。
8 安全、卫生规定
该漆含有硝化棉及酯、酮、醇类有机溶剂,属易燃液体,并具有一定毒害性。施工现场应注意通风、采取防火、防静电、预防中毒等措施并遵守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
附 录 A
施 工 参 考
(参考件)
A1 被涂物表面需事先进行处理,以增加涂膜附着力和耐久性。
A2 应按铅笔漆施工工艺施工,稀释剂可用X-1硝基漆稀释剂。
A3 遇阴雨天湿度大,发现漆膜发白时,除加少量F-1硝基漆防潮剂外,也可适当提高室内温度和排风解决。
A4 配套品种:Q20-1硝基铅笔清漆; Q20-3硝基铅笔清漆; Q20-35各色硝基铅笔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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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中科技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哈尔滨油漆厂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秉礼、杨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