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 GB/T 9756-2001 代替GB/T 9756-1995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的产品分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和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合成树脂乳液为基料、与颜料、体质颜料及各种助剂配制而成的、施涂后能形成表面平整的薄质涂层的内墙涂料。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250-1989 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 1728-1979(1989)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
GB/T 1728-1995 色漆和清漆 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
GB 3186-1982(1989)涂料产品的取样(neq ISO 1512:1974)
GB/T 9265-1988 建筑涂料 涂层耐碱性的测定
GB/T 9266-1988 建筑涂料 涂层耐洗刷性的测定
GB/T 9270-1988 浅色漆对比率的测定(聚酯膜法)(eqv ISO 3906:1980)
GB/T 9271-1988 色漆和清漆 标准试板(eqv ISO 1514:1984)
GB 9278-1988 涂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eqv ISO 3270:1984)
GB/T 9750-1998 涂料产品包装标志
GB/T 13491-1992涂料产品包装通则
GB/T 15608-1995 中国颜色体系
HG/T 2458-1993 涂料产品检验、运输和贮存通则
JC/T 412-1991 建筑用石棉水泥平板
3 产品分等
产品分为三个等级: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4 要求
产品应符合表1的技术要求
表1 技术要求
项目 | 指标 | ||
优等品 | 一等品 | 合格品 | |
容器中状态 | 无硬块,搅拌后呈均匀状态 | ||
施工性 | 刷涂二道无障碍 | ||
低温稳定性 | 不变质 | ||
干燥时间(表干)/h≤ | 2 | ||
涂膜外观 | 正常 | ||
对比率(白色和浅色)≥ | 0.95 | 0.93 | 0.90 |
耐碱性 | 24h无异常 | ||
耐洗刷性/次≥ | 1000 | 500 | 200 |
5 试验方法
5.1 取样
产品按GB 3186的规定进行取样。取样量根据检验需要而定。
5.2 试验的一般条件
5.2.1 试验环境
试板的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应符合GB 9278的规定。
5.2.2 试验样板的制备
5.2.2.1 所检产品未明示稀释比例时,搅拌均匀后制板。
5.2.2.2 所检产品明示了稀释比例时,除对比率外,其余需要制板进行检验的项目,均应按规定的稀释比例加水搅匀后制板,若所检产品规定了稀释比例的范围时,应取其中间值。
5.2.2.3 本标准中检验用试板除对比率使用聚酯膜(或卡片纸)外,其余均符合JC/T 412-1991表2中1类板(加压板,厚度为4mm~6mm)技术要求的石棉水泥平板,其表面处理按GB/T 9271-1988中7.3的规定进行。
5.2.2.4 本标准规定采用由不锈钢材料制成的线棒涂布器制板。线棒涂布器是由几种不同直径的不锈钢丝分别紧密缠绕在不锈钢棒上制成,其规格为80、100、120三种,线棒规格与缠绕钢丝之间的关系见表2。
表2 线棒
规格 | 80 | 100 | 120 |
缠绕钢丝直径/mm | 0.80 | 1.00 | 1.20 |
注:以其它规格形式的线棒涂布器也可使用,但应符合本标准中表2的技术要求。
5.2.2.5 各检验项目的试板尺寸、采用的涂布器规格、涂布道数和养护时间应符合表3的规定。涂布两道时,两道间隔6h。
表3 试板
检验项目 | 制板要求 | |||
尺寸 mm×mm×mm |
线棒涂布器规格 | 养护期/d | ||
第一道 | 第二道 | |||
干燥时间 | 150×70×(4~6) | 100 | ||
耐碱性 | 150×70×(4~6) | 120 | 80 | 7 |
耐洗刷性 | 430×150×(4~6) | 120 | 80 | 7 |
施工性、涂膜外观 | 430×150×(4~6) | |||
对比率 | 100 | 11) | ||
1)根据涂料干燥性能不同,干燥条件和养护时间可以商定,但仲裁检验时为1d |
5.3 容器中状态
打开包装容器,用搅棒搅拌时无硬块,易于混合均匀,则可视为合格。
5.4 施工性
用刷子在试板平滑面上刷涂试样,涂布量为湿膜厚约100um。使试板的长边呈水平方向,短边与水平面成约85°角竖放。放置6h后再用同样方法涂刷第二道试样,在第二道涂刷时,刷子运行无困难,则可视为“刷涂二道无障碍”。
5.5 低温稳定性
将试样装入约1L的塑料或玻璃容器(高约130mm,直径约112mm,壁厚约0.23mm~0.27mm)内,大致装满,密封,放入(-5±2)℃的低温箱中,18h中取出容器,再于 5.2.1条件下放置6h。如此反复三次后,打开容器,搅拌试样,观察有无硬块、凝聚及分离现象,如无则认为“不变质”。
5.6 干燥时间
按GB/T 1728-1979(1989)中表干乙法规定进行。
5.7 涂膜外观
将5.4试验结束后的试板放置24h。目视视察涂膜,若无针孔和流挂,涂膜均匀,则认为“正常”。
5.8 对比率
5.8.1 在无色透明聚酯薄膜(厚度为30um~50um)上,或者在底色黑白各半的卡片纸上按5.2.2规定均匀地涂布被测涂料,在5.2.1规定的条件下至少放置24h。
5.8.2 用反射率(符合GB/T 9270-1988中4.3规定)测定涂膜在黑白底面上的反射率;
5.8.2.1 如用聚酯薄膜为底材制备涂膜,则将涂漆聚酯膜贴在滴有几滴200号溶剂油(或其他适合的溶剂)的仪器所附的黑白工作反上,使之保证无气隙,然后在至少四个位置上测量每张涂漆聚酯膜的反射率,并分别计算平均反射率RB(黑板上)和RW(白板上)。
5.8.2.2 如用底色为黑白各半的卡片纸制备涂膜,则直接在黑白底色涂膜上各至少四个位置测量反射率,并分别计算平均反射率RB(黑板上)和RW(白板上)。
5.8.3 对比率计算: 对比率=RB/RW
5.8.4 平行测定两次。如两次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0.02,则取两次测定结果的平均值。
5.8.5 黑白工作板和卡片纸的反射率为:
黑色:不大于1%;白色:(80±2)%。
5.8.6 仲裁检验用聚酯膜法
5.9 耐水性
按GB/T 9265规定进行。如三块试板中有二块未出现起泡、掉粉、明显变色等涂膜病态现象,可评定为“无异常”,如出现以上涂膜病态现象,按GB/T 1766进行描述。
5.10 耐洗刷性
除试板的制备外,按GB/T 9266规定进行。同一试样制备两块试板进行平行试验。洗刷至规定的次数时,两块试板中有一块试板未露出底材,同认为其耐洗刷性合格。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1.1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容器中状态、施工性、干燥时间、涂膜外观、对比率。
6.1.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所列的全部技术要求。
6.1.2.1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低温稳定性、耐碱性、耐洗刷性为半年检验一次。
6.1.2.2 在HG/T 2458-1993的3.2规定的其他情况下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6.2 检验结果的判定
6.2.1 单项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 1250中修约值比较进行。
6.2.2 产品检验结果的判定按HG/T 2458-1993中3.5规定进行。
7 标志、包装和贮存
7.1 标志
按GB/T 9750的规定进行。如需加水稀释,应明确稀释比例。
7.2 包装
按GB/T 13491中二级包装要求的规定进行。
7.3 贮存
产品贮存时应保证通风、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冬季时应采取适当防冻措施。产品应根据乳液类型定出贮存期,并在包装标志上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