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型涂料网讯:
0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聊城齐鲁特种涂料有限责任公司、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兴民、赵玲、段洪东、黄逸东、王福忠。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溶性不饱和聚酯丙烯酸树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水性UV固化油墨,也可以用于涂料和粘合剂领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条款(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25 色漆、清漆和塑料 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GB/T 1725-2007,ISO 3251:2003,IDT)
GB/T 1728-1979 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
GB/T 2794-1995 胶黏剂粘度的测定
GB/T 318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GB/T 3186-2006,ISO 15528:2000,IDT)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750 涂料产品包装标志
GB/T 13491-1992 涂料产品包装通则
GB/T 14518-1993 胶黏剂的pH值测定
GB 18582-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3 要求
产品性能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要求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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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求
|
外 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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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色或微黄色透明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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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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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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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挥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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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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黏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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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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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稀释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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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絮凝,能形成均匀透明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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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固化时间/s
|
10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g/L)
|
100
|
4 取样
按GB/T 3186的规定取样,也可按商定方法取样。取样量根据检验需要确定。
5 试验方法
5.1 外观
将试验样品放在洁净的玻璃烧杯中,在光线充足情况下目测。
5.2 pH值
按GB/T 14518-1993的规定进行。
5.3 不挥发物
按GB/T 1725 的规定进行。称样量(1±0.1)g,烘烤温度和时间(105±2)℃/3 h。
5.4 黏度
按GB/T 2794-1995 中旋转黏度计法的规定进行。
5.5 水稀释稳定性
将试样用蒸馏水稀释到不挥发物约为3 %,静置5 min后目视观察是否有絮凝现象,以及能否形成均匀透明的液体。
5.6 光固化时间
5.6.1 仪器和试剂
5.6.1.1 天平:精确至0.001 g。
5.6.1.2 线棒涂布器:规格为25,与其对应的缠绕钢丝直径为0.25 mm。
5.6.1.3 1000 W紫外灯。
5.6.1.4 铜版纸:70 g/m2。
5.6.1.5 光引发剂
5.6.2 光固化时间的测定
取5 g树脂溶液,在其中加入规定量的光引发剂。搅拌均匀后用线棒涂布器涂于铜版纸上,于紫外灯下10 cm处垂直照射,记录漆膜刚干燥时消耗的时间,以秒(s)表示。漆膜干燥的判断按GB/T 1728-1979中第3章甲法进行。
取5 g树脂溶液,在其中加入规定量的光引发剂。搅拌均匀后用线棒涂布器涂于铜版纸上,于紫外灯下10 cm处垂直照射,记录漆膜刚干燥时消耗的时间,以秒(s)表示。漆膜干燥的判断按GB/T 1728-1979中第3章甲法进行。
5.7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
按GG 18582-2008中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进行测试,测试结果的计算按附录A中A.7.2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6.1.1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1.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pH值、不挥发物、黏度、水稀释稳定性、光固化时间。
6.1.3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所列的全部技术要求。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6.2 检验结果的判定
6.2.1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 8170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6.2.1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 8170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6.2.2 应检项目的检验结果均达到本标准要求时,该试验样品为符合本标准要求。
7 标志、包装和贮存
7.1 标志
按GB/T 9750的规定进行。
7.2 包装
按GB/T 13491-1992中二级包装要求的规定进行。
7.3 贮存
产品贮存时应保证通风、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并应隔绝火源,远离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