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前言
本标准是对推荐性化工行业标准HG/T 3362-1987《W61-55 铝粉有机硅烘干耐热漆(分装)》修订而成。
本标准与HG/T 3362-198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试验的环境条件按GB 9278规定;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HG/T 3362-1987。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大化集团大连油漆厂、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史立平、陆秀敏。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G 2-638-1967、HG 2-638-1985、ZB/T G51 080-1987,于1999年转化为HG/T 3362-198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铝粉有机硅烘干耐热漆(双组分)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由清漆和铝粉组成,清漆是聚酯改性有机硅树脂的甲苯溶液,同时清漆与铝粉浆以101均匀混合的铝粉有机硅烘干耐热漆(双组分)。该漆可以在150 ℃烘干,能耐500 ℃高温。主要用于涂覆高温设备的钢铁零件,如发动机外壳、烟囱、排气管、烘箱、火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50 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 1720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T 1723-1993 涂料黏度测定法
GB/T 1725-1979(1989) 涂料固体含量
GB/T 1727 漆膜一般制备法
GB/T 1728-1979(1989)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
GB/T 1731 漆膜柔韧性测定法
GB/T 1732 漆膜耐冲击性测定法
GB/T 1733-1993 漆膜耐水性测定法
GB/T 1734-1993 漆膜耐汽油性测定法
GB/T 1735 漆膜耐热性测定法
GB/T 3186 涂料产品的取样(GB 3186-1982,neq ISO 1512:1974)
GB/T 6743 色漆和清漆用漆基酸值的测定法(eqv ISO 3270:1984)
GB/T 9278 涂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GB 9278-1988,eqv ISO 3270:1984)
GB/T 9750 涂料产品包装标志
GB/T 13491 涂料产品包装通则
HG/T 2458-1993 涂料产品检验、运输和贮存通则
3 技术要求
产品应符合表1的技术要求。
表1 技术要求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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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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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膜颜色及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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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灰色,漆膜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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黏度(清漆)(涂-4杯)/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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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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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值(清漆)(以KOH计)/(m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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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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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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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含量(清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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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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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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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燥时间(150±2)℃/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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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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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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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韧性/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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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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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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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冲击性/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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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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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着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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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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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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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水性(浸于蒸馏水中24 h,取出放置2 h后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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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膜外观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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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汽油性(浸于RH-75汽油中24 h,取出放置1 h后观察)
|
漆膜不起泡、不变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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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耐热性[(500±20)℃,烘3 h后,测耐冲击性]/c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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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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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试验方法
4.1 取样
按GB 3186规定进行。
4.2 试验的一般条件
4.2.1 试验环境
试样的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应符合GB 9278的规定。
4.2.2 漆膜制备
按GB/T 1727规定进行。
4.2.3 漆膜厚度
商定。
4.3 漆膜颜色及外观
目视观察。
4.4 黏度
按GB/T 1723-1993中乙法规定进行。
4.5 酸值
按GB/T 6743规定进行。称样量为1 g~3 g。
酸值以氢氧化钾(KOH)的质量分数ωa计,树脂以毫克每克(mg/g)表示,按式(1)计算:
ωa=(V1-V0)cM/m ………………………………………(1)
式中:
V0——空白试验所消耗氢氧化钾标准滴定溶液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
V1——测定试验所消耗氢氧化钾标准滴定溶液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
C——氢氧化钾标准滴定溶液浓度的准确数值,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
m——试样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氢氧化钾的摩尔质量的树脂,单位为克每摩尔(g/moL)。
4.6 固体含量
按GB/T 1725-1979(1989)中甲法规定进行。烘烤温度按过氯乙烯漆类。
4.7 干燥时间
按GB/T 1728-1979(1989)中实干甲法规定进行。
4.8 柔韧性
按GB/T 1731规定进行。
4.9 耐冲击性
按GB/T 1732规定进行。
4.10 附着力
按GB/T 1720规定进行。
4.11 耐水性
按GB/T 1733-1993中甲法规定进行。底材为铝板(规格尺寸:50 mm×120 mm×1 mm~2 mm)
4.12 耐汽油性
按GB/T 1734-1993中甲法规定进行。底材为经喷砂处理的薄钢板(厚0.8 mm~1.2 mm)。试验用汽油为RH-75航空汽油(符合GB 1787的要求)。
4.13 耐热性
按GB/T 1735和GB/T 1732规定进行。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分类
5.1.1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5.1.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腻子外观、黏度、酸值、固体含量、干燥时间、柔韧性、耐冲击性、附着力。
5.1.3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所列的全部技术要求。
5.1.3.1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5.1.3.2 在HG/T 2458-1993中3.2规定的其他情况下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5.2 检验结果的判定
5.2.1 单项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 1250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5.2.2 产品检验结果的判定按HG/T 2458-1993中3.5 规定进行。
6 标志、包装、贮存
6.1 标志
按GB/T 9750规定执行。
6.2 包装
按GB/T 13491中一级包装要求的规定执行。
6.3 贮存
产品贮存时应保证通风、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并隔离火源,远离热源,夏季温度过高时应设法降温。自生产之日起,有效贮存期为一年,超过贮存期,可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如果合格仍可使用。
附录A
(资料性参考)
施工参考
A.1 施工时,用二甲苯做稀释剂,调整粘度至符合施工要求。
A.2 被涂物表面,必须经过喷砂处理,去除铁锈、污物,并在喷砂后24 h内涂覆,以免被涂物表面生锈,影响附着力和耐性。
A.3 喷涂、刷涂均可,喷涂比较均匀,一般以喷涂或刷涂两道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