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前言
本标准是对推荐性化工行业标准HG/T 3380-1987《X-4氨基漆稀释剂》修订而成。
本次修订主要进行了编辑性修改,对于标准的技术内容未做大的改动。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HG/T 3380-1987。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杭州宝塔油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史立平,陈绥英。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G 2-662-1967、HG 2-662-1974、ZB/T G52 003-1987,于1999年转化为HG/T 3380-1987。
1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氨基漆稀释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由二甲苯、丁醇混合而成的稀释剂。该稀释剂具有良好的溶解性,主要用于稀释氨基烘漆及氨基锤纹漆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722-1992 清漆、清油及稀释剂颜色测定法
GB 3186 涂料产品的取样(GB 3186-1992,neq ISO 1512:1974)
GB 9278 涂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GB 9278-1988,eqv ISO 3270:1984)
GB/T 9750 涂料产品包装标志
GB/T 13491-92 涂料产品包装通则
HG/T 2458-1993 涂料产品检验、运输和贮存通则
3 要求
产品应符合表1中的技术要求。
表1 技术要求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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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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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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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澈透明,无机械杂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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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铁钴比色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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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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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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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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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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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浑浊,不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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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试验方法
4.1 取样
按GB 3186规定进行。
4.2 试验的一般条件
试样的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应符合GB 9278的规定。
4.3 外观
目视观察。
4.4 颜色
按GB/T 1722-1992中甲法规定进行。
4.5 溶解性
将1份试样与1份氨基清漆(质量比)混合后,于(23±2)℃下静置1 h后,取出观察,如完全溶解,即为合格。
4.6 水分
用10 mL量筒量取2 mL氨基漆稀释剂加入5 mL纯苯摇匀,静置后在散射光线下观察,如不发生浑浊或分层现象即为合格。
5 检验规则
5.1 所列项目均为出厂检验项目。
5.2 产品检验结果的判定按HG/T 2458-1993中3.5 规定进行。
6 标志、包装、贮存
6.1 标志
按GB/T 9750规定进行。
6.2 包装
按GB/T 13491中一级包装要求的规定进行。
6.3 贮存
产品贮存时应保证通风、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并隔离火源,远离热源,夏季温度过高时应设法降温。自生产之日起,有效贮存期为二年,超过贮存期,可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如果合格仍可使用。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施工参考
该稀释剂还可做短油度醇酸漆及环氧酯漆的稀释剂用。